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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卷(社  会)第二章(风俗民情)

2012/12/26 18:36:50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5983

第一节 岁时习俗

 

春节 俗称“过年”,历来民间最为重视,农历正月初一新年伊始,凌晨子时家家户户抢先开门鸣放爆竹,“开门大发财”,迎接新的一年开始,全家早晨有吃甜茶、团子等习惯,取团圆、甜蜜、长寿之意。年初一有不动刀、不扫地、不讨债、不借钱、不会客和早起身早睡觉的习俗,大人、小孩都更衣换鞋穿着一新,这一天不干活尽心欢畅。场前屋后、邻里见面必道“恭喜”,主人泡茶。招待妇女时,茶中还放熏青豆、红罗卜干、豆腐干、陈皮、炒芝麻等,边吃瓜子边谈家常。初二起,至亲好友相互吃“新年饭”。这一活动一般延续到正月十五结束。新年新岁庙港地区盛行吃“甜茶”,甜茶用爆米(冻米)或糯米饭糍干加糖,甜茶后换清茶。

建国后,春节定为国假日,农村一般仍沿用新年的传统习惯,机关、学校各行各业放假3天,如果节日加班有加发工资的规定,建国初春节贴春联“听毛主席话,跟共产党走”。80年代以来,“恭喜发财”、“心想事成”的春联重又出现。

路头节 民间传说,农历正月初五(东西南北中)是五路财神诞辰,庙港经商者及农村富裕户,在年初四晚上,用猪头、鸡肉荤腥、茶食水果接斋“财神”,焚香点烛,鸣放爆竹,迎接五路财神,以求五路神保佑财运亨通,此俗商家尤为隆重,解放后淡化。

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为元宵节,农村有敬灶吃灯圆的习俗,建国后,元宵节晚上有工、青、妇、文化站组织开展猜灯谜、放花筒、放爆竹等活动。

二月二 农历二月初二,农民将年糕油煎加红糖而食,相传吃了可以健身强骨,干农活不腰酸,故谓之“撑腰糕”,有民谣“二月二撑腰糕,夹糖糯米加胡桃,小囡吃之增智慧,大人吃之铁腰板”。

春台戏 解放前每年农历三月至四月间,由地方筹资,乡绅出面,请戏班子到农村于庙前石台或搭草台演戏(详见文化卷)。

清明节 公历45日左右是清明节,家家户户要祭祖宗并到祖先坟地焚烧纸锭,培土修坟。庙港有做青团子、煮熟藕、裹粽子、挑螺蛳肉的习惯,家家用粽子作祭祀先人的应时食品。此外是日盛行外出挑马兰,名谓“踏青”。建国后机关、学校、团体都组织到烈士陵墓谒陵敬献花圈缅怀先烈并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三月三 农历三月初三,民间孩童是日烧野火饭,向邻里、商店派米要蛋要肉,自拣野柴,搭灶野炊,也有选在立夏之日进行。建国后沿旧俗烧野火饭,在中小学校也盛行。

立夏节 又称“人节”,又说是酒鬼“忌日”,爱饮酒的人是日必畅饮一番。“秤人”是当地习俗,一般均要称称体重,意即立夏开始进入大忙,以后因农活劳累而影响体重。此日,吃麦芽烙饼(又称立夏烙饼)、酒酿、青蚕豆、蒜苗,意是“尝新”,还有吃咸鸭蛋、油氽臭豆腐干等习惯。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是端午节,家家在门上和床上挂艾叶菖蒲和大蒜以驱邪,吃黄鱼,有“买黄鱼过端午”之说,还有喝雄黄酒,用雄黄酒在小孩头额上写“王”字,幼儿穿用仿虎皮制作的老虎衣,戴老虎帽,此日还用水糕、油墩、粽子、桃子,焚香点烛祭侍“灶君”,室内烟熏苍术、白芷和芸香,室外墙脚撒满石灰,以示祛邪除毒,驱蛇(俗称驱五毒)免灾难,还有敬灶用豆腐、油墩。

夏至 农家习俗女儿出嫁下一年的夏至,娘家要为女儿送凉席、凉枕、蒲扇各一对和夏衣若干件,到娘家住上1个月,名为“歇夏”,女儿出嫁后,如果丧亲要烧“凉床”。“歇夏”之习俗建国后仍沿袭,但住娘家时间以1个月为期。

六月六 农历六月初六为天贶节,此日要晾晒衣、吃馄饨,俗语“六月六包点馄饨落一落”、“猫狗畜牲沐个浴”,为猫狗洗浴以驱虱虫,民间谓此日是猫狗生日。

中元节 农历七月十五日,简称七月半,为三大鬼节之一,家家焚烧纸锭锡箔,供奉菜肴糕团祭祀祖先,谓之“过七月半”,民国年间和尚此节送“节关”。

七月三十日 相传是地藏王生日,此日傍晚各家在自己家门前沿阶燃烛,以捧香插地焚烧。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是中秋节,又称“八月半”,这天全家团聚进晚餐,晚餐后一边赏月一边吃月饼,月饼称“番梢”,吃月饼是取团圆之意,还有吃小菱、芋艿、南瓜子、核桃仁、藕等食品,谓之赏中秋。建国后,此俗胜过去,人情味浓厚。是日前小辈要给长辈送月饼,出嫁的女儿要给父母送月饼,以表示思念娘家,亲友中也互赠月饼。

重阳节 农历九月初九是重阳节,亦名登高节。这天老年人要到高墩、高桥去登高观景,心旷神怡,故又称老人节。1992年庙港镇成立老年人协会后,老人节大多集中在影剧院活动。

十月朝 农历十月初一称“十月朝”,稻谷开始登场,农村用新糯米粉做肉圆子或圆子作为尝新,俗称“十月朝软朝朝”。建国以来农村新亲你来我往盛行吃肉圆子。

冬至节 公历1222日左右为冬至日,也称冬节,是三大鬼节之一。此节家庵和尚向施主送“节关”(七月半、冬节,一年两次)。冬至日的晚饭称“冬至夜饭”,要吃得早,睡得早。民间认为冬至夜长要睡个好觉。出嫁女儿在娘家吃好夜饭后,必须赶回夫家。此日,家家备菜肴点香烛、焚纸箔,拜祭祖先,仪式较为隆重,故有“冬至大如年”之称。民国年间,不少人家生全夜取暖“脚炉”,解放后此俗淡化。

送灶日 农历十二月廿三,庙港地区为“送灶日”,民间此日,家家户户做黄南瓜圆子于晚上请灶神,名谓“送灶”,相传灶神掌管各家福禄,每年此日,要上天向玉皇大帝汇报各家善恶。所以将灶山上的灶君神模请下来连同灶锭一起焚化,民国年问送灶用纸扎的“送灶轿子”。祭送灶君上天,祈望“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年初一接灶神各家在灶山上放新灶模挂新灶锭,并祭以酒、水果、糕点。建国后此俗淡化,神模灶锭列为迷信品被禁止。

拜利市 “拜利市”是与“接财神”相关的旧俗于腊月底前择日行之,意思是请谢“利市神”以讨吉利,是晚以肉鸡、水果、年糕祭之,焚烧“元宝”,其时商界排场讲究,祭后放爆竹,吃“利市酒”,建国初废止,90年代经商热,此俗又有复现。

除尘日 农历腊月廿四俗称小年夜,庙港地区此日为掸尘、清扫家园之日,干干净净准备过年之意。

年三十 农历十二月三十日(无三十的以二十九代之)“除夕”,俗称“大年夜”,一般上一天称“小年夜”,在外的已婚子女都要回家团聚,吃年夜饭(团圆饭)。家家户户迎新除旧,挂年画,贴春联,如“百无禁忌,万事如意”,商家贴“一本万利,财源茂盛”,农家贴“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等,预祝新一年的好光景。年夜饭菜肴丰盛,一般人家鸡、鸭、鱼、肉齐全,并用其谐音及有吉兆特征者,如蹄子(提之)、肉圆、鱼圆、蛋圆、虾圆(团团圆圆)、鱼(有余)、笋干(节节高)、青菜(菜根滋味长)等等,民间习俗年夜饭不能吃完,有剩饭剩鱼,取年年有余之意。夜饭后全家聚座,吃果点,有的通宵不眠,称“守岁”,长辈用红纸包钱,给晚辈称“压岁钱”或称“百岁钱”,子时一刻家家户户鸣放爆竹、烟花,辞去旧岁迎来新年。建国前富人“过年”,穷人“过关”,债主四出讨债,提灯笼上门讨债,穷人无力还债只得外出避债,过年后才敢回家,建国后这种情况已不存在。民国年间年夜饭,各家前场屋后小孩提着灯笼,陆续集中在一起,沿路边走边喊“红雄鸡白雄鸡、黄鼠娘娘,蚕花到唔来”。现在人民生活逐年提高,吃年夜饭的质量高于过去,有名酒佳肴,外地工作、求学的家人回家,团聚气氛越加浓厚。

 

第二节 婚丧习俗

 

一、婚姻

(一)古代婚姻

古代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青年男女是不可私订婚姻、擅作主张的,甚至连双方父母也不能亲自出面,需有媒人在其间穿针引线。即所谓“男不亲求,女不亲许”,只有通过委聘媒人缔结的婚姻才算是合法的。男方的媒人称之为“行媒”,女方的媒人称之为“坐媒”。

配亲要看双方门第和贫富,即所谓“门当户对”,过程一般包括“纳吉”和“请帖”,所谓“纳吉”,是指择婚之初,男方先请媒人到女家讨得女方“生辰八字”,再请算命先生排一排八字,看男女是否相克。如不相克而相配,交媒人钱并向女方下聘礼,女家收下彩礼回赠“允吉”,意为同意。如有相克,不能配婚,对“冲”“克”而言,自然是大忌,而不“冲”不“克”则是缔结婚姻的基本条件。而对影响后代健康及智能的近亲血缘婚姻(堂表姨)却无非议,反称为老亲加新亲,“亲上加亲”。豪绅及富户子女的婚配当然无所忧,贫苦人家无钱娶媳,民间有领童养媳、抢亲、换亲等封建旧习。

婚姻关系及婚姻确定,是由“担盘”来完成的,一般需“担小盘”和“担大盘”。“担小盘”又叫“通讯”,通讯后女家不可再接受其他帖子,所谓“一女不受两家茶”,如果定亲后未成婚前,男家孩子不幸死亡,女孩便成“望门寡”,女方虽可以重新许配,但被人看轻。成婚前,男方定好“日脚”,将金银首饰、衣服、绸缎等堆于盘中送至女方家中,并通知婚期,这便是“担大盘”。担盘日,男家、女家双方都邀请亲戚到场喝“担盘酒“。婚期决定后,女方不可推迟,只可提前,实际上少有改期的,如果女方答允婚期则回赠礼物俗称“回盘”,这样“行盘与回盘”,便算是正式缔结了婚约并确定了婚期,只待婚礼如期举行。

娶亲是已经确定的婚姻关系的最终实现。通过婚礼告知亲邻,使其缔结关系及婚生子合法化。旧式婚仪基本程式如下:冠礼,所谓冠礼,男子至将婚之前一日(具冠),俗称“上头”,其冠多由亲长所赐,一般帽子由娘舅相送。而女子将嫁而后笄,冠笄之日蒸糕以馈亲邻,名曰“上头糕”。成婚当天早晨由“妆化妈妈”为出嫁女梳头妆扮,替她带上凤冠,妆头时嘴里要含着银子,咬着手帕,而脚则踏在“笼头”上。“妆头”可谓极其庄重,是对女儿出嫁成亲的一种重视。男方则在午后用迎船(彩轿)“迎亲”,自家兄弟及亲朋至友同去,谓之“陪娶”。女方一切准备妥当,由自家父亲或兄弟抱着或背着上轿,谓之“抱嫁”。这时要大声哭叫,俗语曰“哭发”,所谓“娘家不哭不发”,新娘抬出大门时,娘家人需用一盆凉水泼在门槛外面,即民间所说“嫁出囡圄泼出水”,今后娘家事情与女儿无关。此举庙港地区罕见,但“嫁出囡圄泼出水”这句话却普遍流行。路上,新娘要换掉娘家的鞋,也有的在妆头即换,以免带走娘家的气,要拎着外太(外祖母)传给的脚炉,炉内生火,则象征婚后生活红火。庙港地区对娶亲甚为讲究。男、女家结婚之日,必请吹打手(乐司)、喜娘、茶担(茶司)、铳手等,迎送场面热闹非凡。亲迎有内外六礼之分。“内六礼”即正礼,按门第排场,礼帖设有:报门、大门、仪门、来门,“登龙”、“正礼”、“请新”、“请舅”、“请送”、“抱嫁”(亦称扶鸾)、“酒米”。外“六礼”即迎娶犒赏女家的各项开支,有“成衣”、“漆司”、“乐司”、“橱司”、“糕司”、“茶司”。女家有三答礼,称“迎龙”(以抱嫁答)、“坐筵”(以请新答)、“登龙”(以登龙答)。各项礼节结束才开始妆嫁。新妇入门后由“妆化妈妈”领着新娘在早已点好的“三墩火旺”盘绕三圈以避邪。男方家门口铺上芦席,考究的人家则要铺红布。新娘由喜妈领进家门,点上花烛坐茶举行婚礼,拜天地后用红绸带让男女双方各执一端进洞房,进洞房后要双方面对面。进洞房坐新床,由喜妈在床项上撒果子,即所谓“坐床撒帐”,一般有发芽豆、花生(长生果)、枣子等象征早得子嗣的果子,子孙桶(木桶)内要放红鸡蛋,结婚的第一天晚上让一男孩撒上一泡尿以讨子之吉利。那时庙港地区还流行“闹新房”,所谓“三朝无大小,太公可以坐在新床里甩虎跳”。“踏袋”、“坐筵”、“花烛”入洞房、“撒帐”、“坐床”后,还有“祭祖”、“参庙”、“拜灶”等。此后新郎新娘向亲族行见面礼时必以银钱等物答谢,称“见面钱”,礼毕,好以币帛、冠履茶果等献舅姑,亲族及媒妁,称“上见礼”,此后有“望朝”、“祭外祖”等礼俗。结婚第二天还有“回门”、以后还有满月等习俗。

过去如逢连年自然灾害,农村萧条,生活贫困户子女成家有困难,有的人家,领养别人子女称小媳妇,即“童养媳”,有些小媳妇从小抱来喝婆母的奶长大,这种似婆似母的关系中小媳妇温顺听话,与婆婆及丈夫和睦相处。但是小媳妇制度在省去礼仪与费用的同时也使婚姻亲联系松散,它对妇女的地位,甚至对年轻夫妇建立一个独立的家庭都有不利的影响,因为他们缺少双方的父母供给的聘礼与嫁妆。

“小女婿”则是男孩多的贫寒人家通过介绍人给无儿子的人家做小女婿,等男女长大成人后举行婚礼,但不叫出嫁女儿,而是叫女儿结婚,总的来说,小女婿较少些。但招赘入门比较普遍,有些人家只有女儿,在女儿成年时往往招婿上门,有些人家连续两代都是独养女儿招女婿。

(二)近代婚俗

辛亥革命开始推行新文化运动,对社会变革具有深刻的意义,欧美婚仪日益渗透进婚俗,但传统习俗仍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仍起着作用。这样在庙港一带农村流行的大都是“老法结婚”,书香门第,特别受新文化洗礼的家族,实行“文明结婚”。民国年间庙港五都第二小学创办人沈珩伯之子沈佩生与今富联村袁青萍结婚为第一家采取“文明结婚”的,在结婚礼服和仪式上有所改变,首先男女不坐轿,新郎新娘不加冠(不上头),新娘不戴凤冠,不穿团衫花裙,改为旗袍兜风(婚纱),仪式比较隆重,订出婚礼仪程后,由司仪人登高逐项宣告,然后以主婚人(父母或长辈)、证婚人、介绍人、傧相和亲朋依次入席。两旁亲友贺客观礼在场,其中参与者入席后,证婚人宣读结婚证书,介绍人说说介绍经过,新郎新娘也要讲话或谈恋爱经过,主婚人要致谢词,并各自在结婚证书上盖章,以示郑重。新郎新娘行礼交拜等均改用“鞠躬”,入洞房后的旧俗也有所改革。但仅为形式上的变革,不少地方,还存在传统旧的礼仪意识。

(三)现代婚俗

1953年国家颁布《婚姻法》深得人心,追求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的风气为之展开,也使一些家底薄的青年男女双方节省了筹备婚事的开支。但传统的习俗未能彻底废除,如定亲时的换帖子(做规矩)行盘,结婚时的娶亲带红盖头,“妆化妈妈”替新娘上头妆扮等,但程序已简单多了,有的地方还举行集体婚礼,但婚宴是一直保留的,即便在最困难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根深蒂固地认为,邀请亲友摆过酒席才算是正式结婚了。

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带有强制色彩,行政命令,不准办酒,限制办酒桌数,这种做法并不能真正引导群众节约。

80年代初,由于经济发展,农民家庭收入增加,出现婚嫁高礼金的情况,嫁妆从四小件(脚踏车、缝纫机、录音机、收音机)到四大件(电冰箱、彩电、摩托车、洗衣机),讲究结婚排场,使结婚费用较大幅度地增长,社会的进步使订婚恋爱观念有所改变,“父母之命”为父母参与监督,“媒妁之言”变为介绍。结婚前,有的外出旅游,名谓“旅游结婚”,回来酒席照办。结婚必先到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结婚登记证作为合法婚姻,同时要接受医生检查,并参加妇联社教部门开办的婚前教育,婚姻方面的法制意识普遍得到提高。现代结婚迎送,由过去的吹鼓手改为乐队代替。

二、丧葬

建国前,丧礼繁琐,分“初丧”、“神回”、“除灵”。“初丧”即人死后小辈为其擦身换寿衣后安放在门板上,停放中堂,上老长者横摆尸体(头东脚西),一般头南脚北,脚边置油灯一盏,昼夜不熄,死后必须叫和尚道士,同时派近邻到亲戚朋友家报丧,亲戚得报后,有的以帛或布到丧家的尸体上襄,亲属必头裹白布,身穿耗衣(白布衣),如上老病死已有四代同堂子孙,称为“盛事”,曾孙、玄孙送葬时要提红灯笼,死后必请和尚诵经伴灵,称“祭念”。停尸日子一般三天,葬礼厚薄因人因地因时而异,贫家薄棺速葬,富家厚棺迟葬,大肆操办,少数要把尸体停放五至七天,招来僧道或尼姑,大做道场。大殓时,由长子捧头,次子(或女)捧足,入棺务求平稳。是时重孝服者跪地,合家举丧,出殡前子女披麻戴孝,送葬队伍一路吹吹打打,亲属哭哭啼啼,将死者送到坟地。庙港盛行棺葬、土葬,土葬有地面葬、地下葬之分,地面葬将棺材停放在地面,四周用砖瓦砌成小房将棺材盖满。地下葬挖穴,下棺用砖头石灰做坟。“神回”从死者死日起,由和尚决定“神还”之日,设“座”(安放牌位),是日与初丧一样,亲友凭吊在场,七天为一忌日,忌日设祭,七七四十九天后,每“七”举行一次仪式,二年另六个月为“满座”期,将灵位请入家堂,此谓“除灵”。

解放初,政府号召丧礼简化,逐步取消和尚念经及摆“座台”等习俗,只有初丧祭奠,无“神回”之举。1968年起普遍实行火化取代土葬,丧期以三朝居多,除重孝者穿白孝衣外,亲友臂套黑纱致哀,出殡时亲友护送至火化场,火化后直接将骨灰盒送至由家属早准备好的地上进行安葬。

80年代起由于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丧葬仪式新老结合,请和尚念经、烧纸币,亲属重孝者身穿白衣头戴白布,臂套黑纱,交通设施改善后用殡仪车送葬为普遍,死者如上老四代同堂子孙,曾孙、玄孙都要戴红布表示“顺事”,并雇吹打手随行火化及送葬。

 

第三节 交往习俗

 

担汤 在女儿产期前月余,母家携蹄子、鸡蛋、赤糖、枣子、奶粉及婴儿衣裤等物馈赠给怀孕女儿,称“担汤”,亦有待婴儿出生后方去担汤,称“担熟汤”,本地逢单月担汤。

望痘客 婴儿出生满周岁以后,开始接种牛痘,此时娘家及有关亲眷向小孩家送糕点之类食品,名谓“望痘客”,此俗民国年间盛行,何时庙港始有防天花接种疫苗,无考,如今庙港民间仍沿袭“望痘客”之称。

三朝 婴儿出生第三天,主人备汤饼筵宴请亲友,并煮面条,加盖鸡、鱼、肉等熟菜分赠邻居,称“三朝面”,亲友以赠“百岁钱”为贺。

满月 婴儿满月,家长设满月酒筵请亲友,另外以寿桃、红蛋、糕团拜祀神佛,满月小孩理发,外孙满月时,外婆赠小衣裳、鞋袜、帽子等物。

周岁 婴儿足岁,家长请婴儿外祖父母、舅舅等亲友宴饮,以寿桃水果拜周岁阿太后分赠亲友。今又时兴生日蛋糕,为婴孙拍摄照片等。

生日 必食面条,富裕人家佳肴宴饮。80年代起,幼儿生日之风日盛,青年亦效仿此俗,朋辈相聚共餐,在大蛋糕上插燃红烛,吹灭后分食。

十六周岁 庙港地区儿童长到十六岁(虚岁),认为已入“成人”年龄,生日之日要做“拿周烙饼”、粽子、糕团分送亲友,是日还有“斋星官”之俗,如今此俗淡化。

庆寿 农村民间盛行六十大寿(有的66岁)。庆寿俗称“做寿”。小辈献赠寿桃、寿面、寿香和寿烛,向寿者行跪拜礼。寿者赠小辈拜寿钱,并设寿酒宴请亲友。建国后此俗渐废,今又有复兴,小辈以蹄子、大蛋糕、面为贺寿礼。

建房及乔迁 建房时,岳家及亲友向房主赠送蹄子为贺。上梁时,向梁上抛掷馒头、糕点、糖果,祈求发达,此日主人设上梁酒宴,宴请泥、木匠及亲友。乔迁新居亲友以蹄子或糕为贺礼,岳家送糕点、粽子、圆子,意谓“高中团圆”,主人设宴答谢,同时向新居四邻分送糕点。

学徒拜师 民国时期,年轻入学生意或学手艺均须拜师,学徒由推荐人、介绍人陪同携带一对蹄子、一对红烛及数十只“定胜糕”及敬礼金赠与先生(师父),礼金用红纸包上书“挚敬”二字,拜师时燃点红烛,学徒向师行跪礼。礼毕,先生还蹄子一只及“定胜糕”6只。学徒进店后,担负着看管物品、扫地、泡水、倒便壶等粗活。第一年师傅或老板按月付给学徒理发、洗澡费,称“月规钱”。年终时又给学徒鞋帽费,其数约为职工月工资数的十分之一。第二年,鞋帽费加倍。第三年再加之。三载满师,由先生向店主推荐谋职,徒弟三年内将部分工资酬谢师傅,称“帮师”。建国后,进工厂学徒工由车间指定师徒关系,无拜师礼仪,逢喜庆时师徒间互行贺礼,如今各行各业拜师,学徒大都向师傅馈赠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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