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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卷(社会)第一章(人民生活)

2012/12/24 12:53:42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4971

解放前的震泽,镇区丝经业和商业较繁荣,农村以农业为主,养蚕摇经业较发达,但是受地主、资本家苛重剥削压迫,加上灾害频仍,落后的生产方式与个体经营方式抵御不了天灾人祸,人民生活贫穷困苦。解放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镇乡农业、副业、工业协调发展,齐头并进,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1990年,农民人均收入由1959年的74.26元增加到1309.80元,居民人均收入由1958年的52元增加到1600元,渔民人均收入由1960年的100.59元增加到1778.9元。职工工资从70年代后期起不断增资,加上发放各类奖金,经济收入提高较快。开展优抚工作,开办福利工厂,落实社会救济措施,创建敬老院,照顾五保户,抓好了这些民心工程,凝聚和团结了全镇人的民心,齐心协力为经济建设出力作贡献。

地方风俗习惯,震泽与吴江县各乡镇大体相同,方言土语稍有差异。解放后,旧风俗逐渐被淘汰消退或淡化,社会主义新风尚在逐步形成。

一千多年前,震泽建造庙、寺、观、庵,佛教、道教已经流传,基督教于清末在震泽建造教堂。解放后,僧尼、道士还俗,宗教信徒悉数退教。1978年后落实宗教政策,1990年,震泽佛、道两教已无活动,道观已全部拆毁或被日军侵占震泽时焚毁,佛教寺、庵仅剩慈云寺塔1座,太平庵1处。基督教于80年代末恢复活动,1990年有受浸教徒174人。

 

第一章 人民生活

 

第一节 农民生活

 

解放前,震泽农民大多租种地主的土地,终年劳累,尚不得温饱。倘遇灾年或疫病流行,天灾人祸夺去农民的生命,一批人被迫逃荒要饭,流落异乡。据1950年8月至1951年3月土地改革运动中调查,震泽区因欠地主的租米而坐牢1857人,其中死亡25人,生病48人,被打423人,被打死35人,逼死45人,卖儿女41人,卖田3223亩,卖房子299间,被霸占的妇女有47人。再加上震泽地区流行血吸虫和血丝虫病,小虫猖獗,农民遭殃。受地主的剥削和压迫,遭自然灾害和疾病的侵袭,震泽农民艰难度日,痛苦不堪。

解放后,进行土地改革,翻身了的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农业互助合作和人民公社的成立,在农业生产关系的不断变革中,农民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1959年农民人均收入为74.26元,1979年提高至192.62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乡村企业,农民收入明显增加。1984年人均收入为581.53元,翌年753.80元。1986—1990年的人均收入分别为:830.29元、946.83元、1287元、1261.56元和1309.80元。

1976年6月,震泽农村已基本上消灭血吸虫和血丝虫。1987年全镇各村卫生室经县卫生局验收均成为合格卫生室。1990年,54%的农民饮用自来水,卫生条件大为改善。同年,村村通道碴公路,交通十分便利。70年代初,农户家家通电,1990年建成3个用电标准村。80年代始,农村翻建、新建住房掀起热潮,至1990年,农村已有6624户新建、翻建住房,占农户总数的68%,其中楼房户占65%。自行车、洗衣机、电视机已基本普及,购置彩电、冰箱、摩托车、空调和安装电话的农户在逐年增多,农民生活逐步走向富裕。

 

第二节 渔民生活

 

震泽镇的渔民在解放前和解放初期,生活普遍困难,政治地位低下,一户一条船,常年在水上飘泊。由于捕捞方式原始、陈旧,捉鱼工具简陋、落后,当时人民生活也较贫困,消费水平低,鱼、虾价格亦相应低廉,多数渔民参加农业劳动。1960年成立震泽公社渔业大队(见《农业卷》)。当年,渔民人均收入100.59元。以后,大队组织渔民发展淡水养鱼,添置新式渔具,修缮破旧渔船,渔业生产和渔民生活逐步稳定。1966年部分渔民外迁至青云等地。1968年进行渔业改革,变分散单干为统一组织,统一调配,管理体制的改革,增强了捕捞能力,显著提高了渔民的经济收入。1971年,渔民人均收入126.92元。1972年大队集体投资建房,分配给渔民每户1间房屋,结束了数十年来渔民在岸上无寸土片瓦的历史,开始了渔民陆上定居的新生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大激发了渔民捕捞和养殖的积极性,经济收入大幅度提高,1978年人均收入175.70元,1981年242元,1984年532.75元,1987年1338.51元,1990年1778.97元。

渔民手中有钱,消费逐渐追求高档次。1987年起,私人建造楼房热在渔业村掀起高潮,1990年,70%的渔民住进楼房,每户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虹桥新村、小带新村和镇南优瑾新村的崭新楼房均有渔民住宅,室内电视机(部分为彩电)洗衣机、自行车和新式家具一应俱全。一些富裕渔户已购买摩托车。同年,渔民159户623人,务工25人,捕捞和养殖318人,运输8人,开小店2人。渔民子女学龄儿童均上学读书,至1990年已培养高中毕业生6人,其中2人进大学深造,毕业后分配在北京工作。青年渔民大多为初中或小学毕业生。新一代有知识、有文化的渔民在茁壮成长。

 

第三节 居民生活

 

解放前,震泽镇的私营工商业情况如下:工业(碾米、酿造等)、手工业(竹、木、石、铁等)、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总计600多户,从业人数约1900多人(小商贩未计算在内)。当时,镇区居民约2600户1万人左右。粗略估计,每居民户仅有1人参加工作,挣钱养活家人。从业人员身工(即工资)折合大米计算,每月约1石2斗—1石4斗粳米,全家4—5人赖以维持生活,日子过得很艰难困苦。那些经行、米行、典当、钱庄、私人银行、国药店老板们和地方政界、军界头目,生活阔绰富足。在国药店和金融业工作的职员薪俸稍高,生活略显宽裕。小商店主和小土地出租者,又稍胜一筹。商店学徒与雇员更苦,劳累过度染病死亡,被老板踢出店门无法生活而死的惨苦情况常有发生,触目惊心,又无可奈何。

解放后,人民政府对贫困居民进行救济,但居民生活依然比较清苦。解放初至1958年,镇区居民人均年收入为200元左右。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大办工业,镇上一个个工厂相继创办,为城镇居民提供了就业机会。70年代镇办工业发展,又有一批居民参加工作,家庭经济收入明显提高。1978年,人均年收入约350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行各业得到迅猛发展。在80年代,机关、工厂、学校、医院和商业等单位职工工资不断调整,从1984—1990年,几乎年年增加工资,且幅度较大。同时,有序进行劳动就业的统筹安置,居民生活日益稳定。80年代,居民人均年收入跃升为1335.30元,其中1986年为1050元,1990年,1600多元。同年镇区25%的居住户有卫生设施,几乎100%的居民用上长漾地面自来水。彩电、冰箱、空调、录像机、煤汽淋浴器、电话、摩托车、轻骑已进人多数居民家庭。镇区每千人中有大学文化程度34.54人,高中178.50人,初中335.33人,小学294.80人。居民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为15—17平方米。有千余人搬进镇南新村住宅楼居住。各企事业单位在80年代后期陆续新建楼房,改善了职工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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