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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镇村建设)第四章(房屋建设)

2012/12/24 12:35:16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5245

第一节 居民住房

 

震泽古镇沿頔塘两侧成带状布局,傍水建房宇,沿河成街市,黛瓦粉墙的民居古朴典雅,独具江南水乡特色。镇区尚完好保存30余处古宅院落,大多建于明末清初,彭康弄内的万旸厅为明代建筑,宝塔街的徐氏第宅,建于清代,称师俭堂,前后五进,南临頔塘,北至藕河(现为三官堂弄)。这些古建筑有大厅、客厅、花厅、桥厅、女厅、书房和堂楼,有的还建花园。建筑雅致,雕栏画栋,玲珑精巧。

1949年,全镇共有住房建筑面积90073平方米。镇区7000人,人均居住面积12.87平方米。60年代房管部门新建公房619.45平方米,70年代新建2150.27平方米,共计建房2767.72平方米。1975年全镇住房面积64555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0.3平方米。1949年至1975年,因拆除和坍毁等原因,全镇减少房屋18916平方米,其中住宅减少7883平方米。1985年全镇住宅建筑面积183899平方米,1990年218949.80平方米,据镇房管部门折算,镇区人均居住面积约15—17平方米。1990年的住宅房屋总建筑面积中,房管部门直管房屋为64187.64平方米,全民单位自管产33661.89平方米,集体单位自管产27911.70平方米,私有产93188.57平方米。

 

第二节 私房改造

 

1970年开始对私房改造,至1971年上半年结束。按照江苏省委、省人委(65)苏发97号文件和省建设厅(67)建革城第145号文件精神,对于地主多余的房屋要没收接管;对于私有出租房屋,应改造而未改造的应予接管。改造起点:私有出租房屋每户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地主户(包括富农和其他反动分子)除酌留少量房屋外,其余房屋均作为多余房屋予以没收归公。全镇区房改户454户,其中地主户121户,私有房改造户331户,其他2户。共接管房屋6791.865间,合计126618.22平方米。

1980年对私房改造进行复查,地主房屋仍按省文件精神办理,主要解决按人口增留、补留的生活用房。震泽镇区的改造起点调整为100平方米。改造起点以下的出租房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冲击挤占的自用房,按人口增加留房和退还不该接管的房屋。震泽镇区复查结果是:不达改造起点的退房户180户,原有房屋建筑面积18955.56平方米,改造接管195.99平方米(包括无主房屋3户),留(退)房18759.66平方米。超过改造起点的私改户155户,原有面积57521.83平方米,接管40199.99平方米,留(退)房17321.84平方米。没收地主多余房屋户121户,原有面积50314.38平方米,没收38685.96平方米,留(退)房11628.42平方米。总计留(退)房47709.92平方米,其中包括拆赔户43户,计1760.61平方米,作价补偿金额33985.59元

 

第三节 房屋普查

 

1985年7月至1986年3月,震泽镇开展房屋全面普查工作,通过普查,对镇区房屋的质量、结构、层次、使用情况和建房年代等汇集了确切资料,为城镇规划和建设提供了可靠依据。1985年,全镇房屋建筑总面积418740平方米,其中非居住用房面积262269平方米,居住用房面积183899平方米。

1985年震泽镇(镇区)房屋层次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1985年震泽镇(镇区)房屋结构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1985年震泽镇(镇区)房屋用途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1985年震泽镇(镇区)房屋建成年份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第四节 农房建筑

 

解放前和解放后的50、60年代,震泽农村的住宅大多为草房及砖木结构平房。70年代起,大部分农户翻建砖瓦平房,少数农户新建楼房。进入8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民生活逐渐富裕起来,农村出现了以建楼房为主的“建房热”。

1982—1989年震泽镇农村建房情况表(选年统计)


农村建房面积逐年增大,建造楼房的比例逐年增加,最高为1988年,楼房户占建房户的85.6%,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89.9%。1990年统计,全年建房户902户,建房面积143221.91平方米,其中716户建造楼房,建楼面积129346.6平方米,占总建房面积的79.38%。

农村大面积建房,却缺少应有的规范与管理。住宅选址、建筑管理、建房审批等方面无健全的制度,甚至处于无人管理的状况。无证设计、无证施工、违章操作,加上农村建筑工匠素质参差不齐,为此建房事故屡有发生,造成农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为维护农民利益,镇政府于1987年10月成立震泽镇建筑管理站,配备站长、技术员和财会人员。同时组建村级建筑管理组,通过考核整顿,组建专业施工队,建立代收代付工匠工资的管理制度,健全有图施工、签订合同后施工及三次验收等制度,开展工匠培训,建立农房建筑档案等,使农房建筑步入正轨,形成一条龙的管理体系。

第五节 管理机构

 

一、城市建设办公室

震泽镇的村镇建设办公室称为城市建设办公室(简称“城建办”)于1983年成立,编制为2人。主要负责镇区和农村各项建设任务,具体实施震泽镇制订的镇村建设规划,同时按《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严格进行检查、验收和处理。1987年,组建震泽镇房屋开发服务部,建造商品房,开发镇南新区。同年,组建震泽镇建筑管理站,对震泽农村1254名工匠进行登记、考核、定级、发证工作。至1990年,经资格审查合格,组建成95个施工队。建管站整顿农村建筑市场,加强对农村建筑队伍的管理做出成绩,1987年起,连续三年被苏州市建工局、吴江县城建局评为农房建筑管理先进集体,1989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集体。1990年苏州电视台来震泽拍摄农房建筑管理的专题报道。同年,城建办编制增为5人,设主任1人,全年完成新建镇南农贸市场,重建东新桥和村道、桥梁建设等等14件实事。

二、房管所

1966年,震泽镇成立房地产管理组,成员3人。1970年5月,税务与房管合并,成立镇财政管理所。1973年6月,税务和房管分设,房管所仍为3人。1990年,震泽镇房管所职工为21人。房管所担负全镇公房维修和翻建公私房屋任务,同时建造商品房和负责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发证工作。

 

第六节 建筑业

 

一、吴江县建筑公司第三工程队

1956年成立震泽镇建筑生产合作社,工人100余名。1969年改组为县建筑公司第三工程队,是震泽地区唯一建筑单位,曾承担建造吴江人民大会堂、平望地区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震泽钟楼商场等较大型的房屋建筑。70年代,开办水泥预制产品加工场,水泥楼板畅销。1990年职工113人,年总产值201万元,其中施工产值182万元。

二、吴江县震泽建筑公司

1979年1月,由勤幸和三扇两个村的泥工组合并成立震泽公社建筑社,成员40人。80年代初,更名301工程队,1987年5月,改名吴江县震泽建筑公司。职工基本来自震泽农村,80年代后期,承建震泽中学教学大楼、建设银行震泽办事处和镇南新村商品房等。1988—1990年,荣获县文明单位、县城乡建设局先进企业和苏州建工局先进单位称号。1990年职工262人,产值544.3万元,利润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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