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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1933年的《吴江县施政纲要》

2024/3/20 3:35:36    作者:  朱建明 来源:     【字 号:  】   点击量:8490

  我手头有了一份民国期间的《吴江县施政纲要》复印件。这份《吴江县施政纲要》,造册于民国22年,即1933年,连封面共计19页。《吴江县施政纲要》主要阐述吴江县政府1933年度在民政、自治、教育、财政、建设、农业、合作、土地、司法、狱政等十个方面的工作计划及其部署。

  民政事项放在首位,共分清查户口、举办保卫、整顿警察、严捕盗匪、巡查水道、防护陆路、厉行禁烟、严惩赌博、取缔娼妓、整理仓储、筹办工厂、筹设产院、办理卫生、提倡国货、崇尚节约、破除迷信、改善风俗等十七个方面,涉及民政、公安、交通、商业、工业、卫生、公民教育等领域的内容。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国民政府对公民教育还是比较重视的,涉及范围也是比较广泛的。例如,在“取缔娼妓”中指出:“盛泽镇商务较盛,时有流娼入境,责成该管公安分局随时驱逐出境。”再如,在“崇尚节约”中指出:“现在经济困难,惟有省俭一途……非婚丧大事,勿过铺张。即衣饰用品等,均宜俭朴。”比较有趣的是国民政府早、中期倡导的廉政俭朴与后期的贪污腐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后期的贪污腐败也成为了国民党执政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自治事项位居第二,包括注重区长会议、改选乡镇长及监察委员和成立区调解委员会三项内容。在“注重区长会议”中强调指出:“区长会议,除临时召集外,每月定于十五日举行,不得无故不到,即使有特别事故,也许呈明,派负责人员出席。各区凡有应办未办事项,当面提出咨询,务虚切实答复。所有上月议决各案,如何办理情形,应于下月会议报告。”从这里可以看出,国民政府当时还是比较重视区长会议这一制度的,同时也明确要求各区政府机构必须向区长会议负责。

  教育事项排在第三,可以看出国民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上世纪30年代,整个吴江地区的教育还是比较薄弱的,政府希望通过推行义教、筹设小学、改良私塾和建设图书馆等四项措施来改善本地区的教育状况。筹设小学是改善教育状况、减少青年文盲的最重要途径,当时的县政府在“现已办有十所”的基础上,对筹设小学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凡无初级小学各乡镇,均应一律筹设。”另外,当时的县政府还将建设图书馆作为改善教育状况的主要措施之一,在“本城中心之大树下(今三角井古银杏树下),兴工建筑”。该图书馆1934年竣工启用。

  财政事项位居第四,包括整顿征收、严追旧欠、整顿契税、清理交代和财政公开等五项措施。从《纲要》所列举的情况和所采取的措施来看,当时吴江的财政状况还是比较糟糕的。为了改变财政收入糟糕的状况,县政府还出台了“其有征收出力者,由县制给银质奖品”的奖赏措施,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经过一年的努力,1933年吴江全县的财政收入也仅达到了87.2943万元。也许当时的县太爷怎么也不会想到,过了75年后,2008年吴江市的一般性预算收入居然会达到60.16亿元。

  建设事项排位第五,包括筹办水利、修理桥洞、筑治道路、整理市政、整理电话、整理航运和推行度政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在“筑治道路”项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一些重要的史实。其中,自平望向西经梅堰、震泽至浙江南浔的平南公路当时已被列为“七省公路计划之一”,县政府饬令“技术室拟具计划呈核”。经过两年准备,19343月工程正式开工,并于第二年7月完工通车。这条公路,吴江境内23千米左右,共架桥梁23座(1985年认定为14座),是当时吴江境内仅次于十苏王公路(吴江段也称苏嘉公路,全长42千米)的第二长公路。工程量之大,建筑速度之快,这在当时来说也是十分不容易的。这条公路打通了吴江中、西部地区与浙江南浔、湖州地区的联系,在抗战期间也为抗日部队向西南撤至浙西群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吴江县内第一条县级公路———同江公路的建设在当时已经被列入工作计划,并且开始路基勘测、放样工作,县政府、县建设委员会已与是年设立的庞山湖农场商量决定:“将堤南面放宽,以便用作路基”。该公路19364月正式动工,193912月竣工通车。这是当初吴江至同里的唯一一条公路,可惜6年后因运河大桥坍塌公路运输被迫中断。直至19802月,途经同里的松北公路建成通车,吴江至同里的公路运输才恢复正常。另外,在“推行度政”中,县政府已经奉令推行度量衡新制,“所有度衡二器,业已全县划一”,并且计划在年内完成量器推行工作。但实际情况并非如《纲要》叙述的一样完美,度量衡新制在1934~1935年间才开始在全县农村逐渐推行。也就是说,当时县政府所制定的1933年工作计划没有能够全面完成。

  农业事项排在第六位,包括推广农事、禁宰耕牛和禁捕田鸡(青蛙)三个方面的内容。当时的县政府根据吴江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农业发展的方针是“以蚕桑为第一主业,以稻作为第二主业,其他为育苗等事项”。县政府要求“督饬农业推广所,切实推广,以厚生产”。县政府为抓好农业生产,特别强调禁宰耕牛和禁捕田鸡。这些措施在今天看来绝对算不上什么好措施,但是禁宰耕牛和禁捕田鸡在农业科技相对落后的时代也应该是比较积极有效的措施了。在田鸡日益成为桌上餐的今天,我们是否还能理解“田鸡能除害虫,有功禾稼”的含义,是否可以理解先辈们的良苦用心呢?

  合作事项排在第七位,专门阐述如何清理整顿农村的合作社。当时全县农村已经有各类合作社90余所,由于这些合作社都是民间的合作性组织,都没有登记造册,运行也不规范。县政府认为这“殊于民生社会有关”,督令农业推广所予以调查、清理和整顿,合格者颁证,不合格者撤销或重组。我们现在在全市广大农村推行的合作社,是以村党组织、村委会为领导的,并且深得广大农民的拥护,很大程度上就是吸取了当时散乱、无序、无效果的沉重教训。

  排在《纲要》第八位的是土地事项,这一部分主要包括筹备清丈和保管经费两部分内容。民国期间,吴江曾有过三次大规模的土地清丈,分别是191319291932年。1913年的土地清丈未能实施,仅对田亩作了清理。1929年,吴江对全县土地进行了整理和田地注册工作。1931年,江苏省决定对全省土地进行清丈,吴江被列为第二期。1932年,吴江建立土地局筹备处,正式开始土地清丈。所以,到1933年,该《纲要》就说:“本县筹备整理土地事宜,关于计划书、图根点,以及调查习惯、宣传工作均已依照程序,办理完成。至于全县面积、各区比较,以及平地水泽、各状况,亦经分别绘制图表呈核。”但是,土地清丈工作并没有完全完成,《纲要》又说:“其余测量登记各事项,应侍设立土地局后,次第办理。”1935年,吴江又成立土地清丈大队,至1936年吴江沦陷前清丈结束,全县土地面积为140万亩。土地清丈完毕,地籍整理工作本应该立即跟上,但是由于抗战的爆发,这一工作被延缓了。1948年,吴江成立地籍整理办事处,着手地籍调查,并绘制了地籍图2085幅和农田湖荡地籍图1654幅。等到吴江县政府将土地清丈和地籍整理工作全面完成后,其作用还没来得及发挥,南京国民政府已经濒临垮台。这些地籍图倒是在吴江解放后发挥了重要作用。

  司法事项位居倒数第二位,主要包括革除陋规和清理案件两个方面的内容。当时的县政府对司法人员的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提出:“一切陋规,革除净尽,有犯必惩。”当时的诉讼案件还是比较多的,每月平均达80余起,其中刑事案件为70%。可以看出,当时的社会治安比较薄弱,刑事案件频发,社会并不稳定。因此,也完全可以理解为什么当时的县政府会将清查户口、举办保卫、整顿警察、严捕盗匪、巡查水道和防护陆路等民政事项作为政府年度的第一工作了。

  《纲要》最后一个内容是狱政事项,主要包括注意卫生、实施教诲和创设工场三个方面的内容。历史上,吴江一直设有监狱。1912年吴江光复后,吴江、震泽两县合并,以原震泽县监狱(俗称北监,解放后作看守所)为全县之监狱。当时的县政府受江苏省高等法院的委托管理吴江监狱狱政。从《纲要》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时的监狱也对监犯实施教育,除“依照部定教诲浅说”的教诲外,狱中还开设文化课程对监犯进行教育,主要课程有常识、国文、算术、三民主义、习字等。监犯在监狱里除接受教诲外,还要通过监狱创办的工场接受劳动,劳动的主要内容包括“织袜、缝纫、篾竹三科”。

  1927年广州国民政府通过北伐才占领吴江,1933年也只是国民党在吴江统治的早期。因此,1933年的《吴江县施政纲要》也可以看作是国民政府在吴江早期统治的一个纲领性文献。从《纲要》来看,尽管当时吴江经济状况不算好,但是国民政府还是比较勤政廉政的,施政纲领也是比较有作为的,甚至于在徐幼川担任县长期间(1934~1937)还进入了一个相对比较好的时期。但是这种好景并没有持续多久,抗战的爆发和抗战胜利后国民党的腐败最终将这种辉煌丧失殆尽。

  俱往矣,吴江真正的辉煌是在1949年解放之后,是在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是在1992年撤县设市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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