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11月大事记
4日
经地委研究决定、省委批准,王逢贤兼任吴江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徐锡崑任吴江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免去原任中共吴江县委副书记职务,潘善之免去吴江县人民委员会县长职务。
21日
县人委发出《关于人民银行发行金属分币的指示》,从12月1日起开始发行壹分、贰分、伍分的金属分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