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徐梦鸥
1916年12月21日
梦鸥足下:
示悉。国教请愿事,弟绝对的反对,因弟为主张倒孔之一人也。贱名万勿假借,否则当提起诉讼,至要至要。原件璧还,并奉劝足下勿为无益之举。《新青年》杂志中陈独秀君巨著宜写万本读万遍也。此复即颂起居!
柳弃疾白
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