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黎里》载黎里市民公社评议会关于禁售红头火柴的议决案(节选)
1923年10月1日
一件 邱纠生、毛啸岑二君介绍,范石麟、凌应桢两君提议,劝告商家禁售红头火柴案。
议决;此案已经三次讨论,终无良好结果。现再拟定详细办法如下:
(一)由本社书面劝告各商号及居户改用安全火柴。
(二)推定陆兰舫、毛辅成、周湛伯三君向烟纸业接洽。
(三)函请县署暨本区警察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