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黎里》载黎里市民公社评议会关于商读夜校筹措经费的议案
1923年10月1日
一件 陆兰舫、毛辅成二君提议,商读夜校须妥筹基金或指定的款,以免有始无终案。
议决:指定粮柜全年租金为商读夜校常年经费之一部,不足另行设法,或联合商会共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