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数字方志馆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删除 >> 社会类 >> 吴江市民公社报刊资料选辑 >> 一、组织概况 >> 《新黎里》载黎里市民公社修改简章议事录

《新黎里》载黎里市民公社修改简章议事录

2014/12/5 14:27:51    作者:  来源:  吴江方志    【字 号:  】   点击量:1323

1923111

  会期:中华民国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午后三时至六时半止。

  主席:毛副社长辅成。

  出席:五十九人。

  议决事件:

  一件  临时职员提议修正本社社章案。

  议决修正各条如下:

  第一条(宗旨)  本社以联络各界协助本市自治、促进社会公益、发展工商事宣为宗旨、

  第二条(职务)  本社得办事件以左列各款为限:

  (甲)社会公益事项:1、社会教育;2、公共卫生;3、慈善事业、4、路政;5救火; 6公共娱乐;7、其他地方公共事务未经各法团办理者。

  (乙)工商业事项;l、整顿工商自治;2、和解工商业上轻微纠葛; 3、改良工艺;4、保存商业上固有习惯;5、其他关于工商界事业不属于官治行政者。

  (丙)特别事项:受官厅或其他法团委托调查或处理事项。

  本条所列各款于执行时遇有与本市各法团有关系者,随时联络办理。

  第三条(社员)  但书第二项社员资格之审查,由于事部任之。认为有疑义者,提交大会决定。

  第四条(职员)  增加“另设有给事务员一人,由社长聘任之”一项。

  第五条(权限)社员有选举、被选举社内各职员,及提出议案,议决筹集经费与支配方法并各项事件之权。

  (下略)

电话:0512-63016908  传真:0512-63016927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979号 邮编:215200
吴江区档案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