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5 14:11:42
作者:
来源:
吴江方志
【字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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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8月21日
本市全填市民以市会廷期,某绅复刚愎自用,将乘龚议长退职之余,攫取为正议长。一般市民不甘屈服于暴力专制之下,爱组织市民公社。兹觅得宣言书如下。
附发起组织震泽市民公社宣言书
吾震为吴江县属之巨镇,苏浙交通之孔道,烟火万家,行旅辐辏,俨然有都会气象。光复以还,举凡国内开通风气之城镇,均有市民公社之组织。市民公社者,地方自治团体之一种。乃由真实的民意组织而成,势恶土豪无从加以干涉。其宗旨不外乎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谋地方之公益,确立自治之基础,以增进社会之幸福。君不见各地市民公社之成绩昭彰乎。如路政、水道、卫生、消防等,规划周详,自治也,而互助之精神焉。吾震对于此种团体之组织,尚付阙如,不佞等有鉴于此,爱本自治与互助之精神,发起本镇市民公社,辱荷诸君子赞成斯举,当定期开会.,筹商组织进行方法凡吾同志,盍兴乎来。
发起人:福懋泰朱翰清、庄恒泰庄文源等 三十家商号负责人(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