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4 3: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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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轩临(?-1734)雍正九年(1731)八月任。字汉策,浙江萧山(今属杭州)人。父亲赵纶,任益都(今山东青州)知县。轩临随父亲游荡官场,雍正元年捐赀侨邳州吏员。邳州地滨运河,经常受水灾。他仔细考察地势后,率领百姓筑曹家湾口堤,被名日赵公堤。提拔为娄县县丞,调任吴江。当年,在黎里为监生陈之晋妻立旌节坊。
雍正十年(1732),他捐俸禄买下县衙仪门西侧民房15楹,作为典史办公处所,将典史司衙从县衙内搬出。二月,两江总督尹继善下令严禁神汉巫婆装神弄鬼,捣毁五圣淫祠。他把县城里奉祀在大仓桥贤圣庙、南关朝阳庵中的五方贤圣像尽数焚为灰烬,又将黎里五显庙废址改为黎里义学,将社稷坛从县治西侧移建北门外柳胥圩。十一年五月,奉命迎等信禅师(字雪鸿,号草亭,苏州人,俗姓杨)至平望通济禅院设斋。将火神庙改建为张王庙。十三年,主持疏浚万顷港、三山桥港、三山桥直头港、金家湾薛家桥内港、金家湾横港,全长334丈,动土4519方,耗银361两。他还捐养廉银资助同里巡检司建司署。十二年,发生蝗灾,他露宿祷于城隍庙,没几天蝗竟死掉。
在吴江三年,以廉明著称,不赴宴不请客,不馈赠不收礼,每顿饭只用一个菜。下乡只带几个人,回来时清点人数,不准留下一人,惟恐他们背着他胡作非为。前后经手过四次漕米,没有贪污过一粒米。
审案时,总是让人把话讲完,再行判决,使那些狡黠的人心服口服。碰到重案,他也尽量不用刑。宣判时,让双方到近前来,口齿清楚地宣读判词,让书吏在旁边快速记录,以防随意增减一字。上司先后派他到太仓、吴县等地审理疑案。在南汇审理命案时,正逢三伏天,罪犯狡猾诡辩,连审五个昼夜才破案。他不幸中暑,回到吴江只两天即去世。人祀吴江名宦祠。乾隆《吴江县志》卷7、8、23、41、58,嘉庆《黎里志》卷3,嘉庆《同里志》卷3、23,道光《平望志》卷11,咸丰《邳州志》卷12,同治《苏州府志》卷38、56、72,费善庆《垂虹识小录》卷1,民国《萧山县志》卷13、17,《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