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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大事记编纂的注意点

2014/11/19 11:02:08    作者:  黎里镇志办 朱振林 来源:     【字 号:  】   点击量:4345


【内容提要】大事记为整部志书之经,是对史实的扼要纵述和高度挈领,大事记的纂写是一个难点,笔者从十八个方面谈了纂写大事记的注意点。

【关键词】大事记   编纂   注意点

大事记为整部志书之经,是对史实的扼要纵述和高度挈领。笔者在自我编纂与学习他人的过程中,就大事记编写的注意点作了稍许探索,现以有关权威部门发布的方志编纂规则为准绳,侧重从存在问题的角度,谈些陋见,盼大方之家指正。

1、入志之事不宜门槛过低,“大事不大”。

1)荣誉级别过低。如:“某镇中心幼儿园被(地级)市教委评为‘市常规管理先进幼儿园’”、“某镇敬老院被(地级)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县级)市第一文明敬老院’”、 “公社党委、管委会召开表彰大会”、“某乡工会开展竞赛,某人获等级奖”、“是年,某单位被评为(地)市级体育先进单位”、“是年,某单位党支部被评为县先进党支部”等。

2)领导级别过低。如“(地级)市委副书记至某镇检查秋粮收购情况。(县级)市委副书记陪同”。

3)事情不算重大。如:“公社党委举办学习班,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认真学习毛主席哲学著作的决定》”、“乡党委书记考察某企业”、“乡党委举办培训班”等。

2、事情的某些方面内容不宜写在大事记中,可在正文中反映。

1)背景资料。如: “在某市召开的……由地委副书记……县委书记……陪同……”、“香港某公司……陪同前来的有……”、“某人在……陪同下……并同……合影留念”、“日本某财团……陪同……”、“率领在某市参加全国农业厅局长会议的80多名代表”、“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改革分四种模式:(1)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制(适用于大厂)。(2)风险抵押、增量转股责任制(一般企业及村骨干企业)。(3)家产抵押、限期扭亏、会计委派责任制(特殊亏损企业)。(4)动产拍卖、不动产租赁责任制(小型微利企业)”、“市场位于某路某桥东北侧,面积(室内)200平方米”、“《纪念集》公开发行。此书经烈士纪念馆广泛征集资料,由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市政协学习和文史委员会编印,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作序、著名书画家题写书名”。这些条目中背景资料均嫌多,大量内容可在正文出现。

2)会议纪要。如:(召开)“‘三忠于’现场会”、“誓师大会”、“举办……学习班”、(召开)“革委会常委扩大会”、“政治生产现场会”、“剧毒农药施药会议”、“两级干部会议”、“学某地现场会……党委会议及公社三级干部会”、“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参加县四届十四次(扩大)会议的全体代表”、“公社党委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大会部署整党”等。

3)章程决议。如:“公社革委会卫生组公布《农村大队办合作医疗制度章程》(草案)”、“(会议)审议通过……”等。

4)琐细记述。如:“民国某年某月,某镇设置壁板。一处为木制壁报,长28寸,宽2尺;一处为墙壁报,以蓝漆边线为界,长28寸,宽5尺”、“除生产传统小农具、家具外,拓展经营,开始生产各种阀门”、“代表总数59名,到会代表59名,列席代表72名”、“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某日,下午2时起暴雨袭击某镇全境,10小时内降雨量达120毫米,外河水位急剧上涨达4.37米,破历史纪录,致某荡堤坝垮塌,造成洪灾。中共市委、市政府吁请驻地部队官兵一起帮助某镇人民投入抗灾斗争”、“某日下午,强雷暴袭击某村。某镇党政领导闻讯后当即赶赴现场对受灾学校及受灾户慰问。市民政局长也于18时亲赴现场了解损失情况。次日,市副市长及市教育局领导到村小学勘察雷击现场,部署修复意见”等。

3、条目内容带有新闻报道印痕,缺乏大事记的概括性。

如:“某公社党委发出《关于进一步组织社、队干部、党员学习毛主席著作的通知》,要求掀起一个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热潮,进一步促进干部、党员的思想革命化,更有效地推动当前各项工作取得更大的胜利”、“县人委转发县文教局关于某公社巩固农业中学的报告,提出:推行半耕半读教育制度,是教育战线上一场深刻的革命,是反修防修逐步缩小三大差别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要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巩固现有农业中学,为更好地培养无产阶级接班人作出贡献”。

4、条目内容带有会议简报印痕,缺乏大事记的精要性。

如:“某公社召开三级干部和贫下中农代表大会,会议组织学习毛泽东的著作《为人民服务》和《人民日报》发表的关于学习王杰同志的社论《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并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县委召开广播大会,某公社党委组织全社党员、干部收听省传达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号召全乡党员、干部、群众紧急动员起来,深入揭批‘四人帮’,进一步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

5、把大事写成小事,小事写成大事。

前者,如:“某月某日,某乡派出所召开建所大会。”此条目把大事“建所”写成了小事“开会”。 又如:“某月某日,县总工会(人员至某乡某厂)召开全厂职工大会,成立(某乡某厂)工会”,此条目重心转移到“召开会议”上了,应改为“某月某日,作为县总工会建立乡镇企业工会的试点——某乡某厂工会成立”。

后者,如:“某月某日,……发生一起……沉船事故。事发后……查处……善后……慰问……。”其中,“查处、善后、慰问”之类当属必要的事故善后,无须赘述。

又如:“市四套班子领导在某镇政府四楼会议室举行‘纪念烈士牺牲70周年大会’。参加大会人员有:市四套班子领导、市工、青、妇、市教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党史工作委员会等部门代表,还有镇村两级的负责人以及烈士亲属等共有200多人。”此条因刻意突出与会人员而导致会议主题的弱化,有记述上的喧宾夺主之嫌,可否这样改写:“某月某日,某市‘纪念某烈士牺牲70周年大会’在某镇举行。与会人员有市各界人士和烈士亲属等200多人。”

又如:“某月某日,某镇举行‘午梦堂陈列馆’开馆揭幕暨捐赠仪式活动。市党政领导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和该姓氏后裔某某、某某等以及专家、学者近百人参加了该活动。”此条目后一句较前一句,实为事情的附属之意,不必写上。

6、相关的大事要用纪事本末体写在一条大事上。

如:“某月某日,易地重建的某某港排灌站竣工。排涝能量达8M3/S,基本实现东片、南片2.5万农田以及村庄宅基不受涝。”应连在“某年某月……某某港排灌站……工程开工”条目后一起写;“某月,某镇历时两年的镇村二级集体企业改制工作胜利结束。中共吴江市委在某镇召开‘吴江市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现场会’。”此条应连在“某年某月,全镇集体经济进行机制转换改革……”条目后一起写;“某月,某镇农副产品集市贸易中心第四次异地建造工程结束,于本月投入使用,该工程于某年某月动工,投资人民币1100万元,占地2.6664万平方米(合40亩)建筑面积1.5427万平方米。该市场位于镇中学西侧”与“某月某日,某镇敬老院迁入新址(某某村东南方)。该工程开始于某年某月,总投资人民币250万元,全院占地面积6670平方米,建筑面积1992平方米”两条也似应按纪事本末体写法作些整理。又如:“某月某日,某国……某客商……洽谈开发……”,“某月某日,某国……某客商……进一步洽谈……”,同一事情分述两条,欠当。

以纪事本末体编纂相关大事,《莘塔镇志》有两例处理得很得体:其一,“东吴黄武元年(222年)相传三国东吴时,孙权的妃子葬于此(莘塔),得名孙塔。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该地人才出众而改名莘塔。”该条目介绍了莘塔镇名的嬗变;其二,“乾隆二十年(1755年)里仁桥毁。敬萱公(尚德),捐资二百金,督成其事。修建后的里仁桥,桥址北移,改名德庆桥。现存之桥,又经民国18年(1929年)、民国30年(1941年)重修。”该条目记述了里仁桥的历史轨迹。两例均显得言简意赅。

7、志书记事不能“越境而书”。

如:“‘96’中国专利及新产品博览会在常州市武进展览馆举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万人看新城’活动”、“县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停止开采泥炭的紧急通告,‘坚决打击一小撮煽动开采泥炭,破坏春耕生产的阶级敌人,立即刹住资本主义倾向和无政府主义思潮”、“县委……召开……大会……全县还设30个分会场”等条目的记述,都与有关镇缺少关系。

8、年度总结性内容不必写入大事记。

如:“12月某日, 镇委、政府关于要求搞好党员干部冬训工作的意见。着重进行三个专题教育:一是宏伟纲领和奋斗目标的教育;二是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的教育;三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又如:“3月,某镇对全镇养殖、种植结构作大幅度调整。全镇水稻种植面积调减为1.819 万亩。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6329万亩”、“12月底,全镇外资企业实现产值达2718万美元”等条目。

9、资料统计性内容不必写入大事记。

如:“是年,全公社党支部22个,党员331人”、“某月某日,……血吸虫病……统计……”、“是年,……代销书刊2万多册”、“是年,……年产值……”、“某月某日,到某月某日,陆续有市中小学教师、市文化系统离退体干部、某大学、某市妇联等共计1774人来烈士墓、午梦堂陈列馆参观”;又如:“是月,镇政府发6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110月份,全镇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85起,造成7人死亡,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一百多万元”。

10、志书用词不能暗含第一人称。

有的大事记较多运用“(某某领导)来(某地)”的句式。如上面第9点即有“来烈士墓”之词语错用。又如:“某月某日,……刘某某……来某镇”、“某月某日,……《苏南魂》<语病,主语不当>来某镇拍外景”、“某月某日,国家领导人某某、某某来某某村……”,余不举例。另外,志文中若用了“本地”等词语,亦示人以编纂者与入志境域的不可切割关系。

11、大事的语言表述应力求简明。

如:“某月,南片联圩大包围某港排灌泵站从某港迁移到某港东南端至318国道旁,建造工程开工”、“某月某日,某镇区新建一个流量的排涝站、该镇市河西出口的防洪闸、港(市河)裁弯取直和河道疏浚以及市河两侧的砌筑的石驳岸工程竣工(上列工程开工于某年某月)”,这些句子读来都似嫌疙瘩;又如:“某月,全面完成……;全面完成……;完成……”词意笼统;又如:“某月某日,某镇商会成立,入会会员数十名。某镇今年起纳入吴江市临沪经济开发区后,即着手创建镇工业园。镇工业园分某某工业小区、某某工业小区。全镇用于两个工业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计人民币数千万元,为招商引资奠定基础”、“某月,某镇政府投资于某某河某某段块石驳岸工程开工,此工程属于扩建烈士墓工程之一,该工程全长400米,于某月某日结束”和“某月,某镇撤并行政村工程结束。某镇唯独某某村没有撤并,原因为某某掌控的村办企业严重亏损,镇党、政领导考虑到实施并村后,其债务会转嫁给并入村而引发矛盾,故该村未撤并”等条目均不够简练。

12、大事记不能空泛而谈。

如:“某月,……开展农业学大寨……”、“某月某日,……纯洁思想文化阵地”等条目均大而化之,不知其详。

13、大事记要尽量写清具体的日期。

如:“某月某日,某镇医疗保健品总厂,职工某某某被人杀害于宿舍内。接警后,市、镇两级公安机关及时破案,将凶手汪某某缉拿归案。”该事件中凶手被缉拿的日期是否与案发为同一天?文句未载,令人揣测。

14、大事记缺少必要成分。

如:“咸丰某年某月,……某镇、某镇相陷……至某月,某镇少援绝饷而陷。”三地陷于何方兵势,未写明。又如:“某月某日,(某地举行)访歌会……。”访歌会的级别不明。

15、记事停留在初始阶段,事情的时段把握失当。

如:“某月1520日,……党委决定……”、“某月某日,……决定……”。“决定”,仅属初见端倪而已。

16、志书语言应少用不用目的性词语。

如:“某月,某镇派出所为了防范入室偷盗事件的发生……”、“某月,为解决‘陈列馆’和‘镇万册图书馆’用房……”。

17、志书的时间词、指代词运用应规范。

如:“某年某月,……于本月……”、“某月,……这一期……”、“某月某日,……今年起……”等,时间词与指代词混用一起,既非统一,又失规范。

18、志书语言应“述而不评”、“朴而不饰”。大事记应力避的语言包括:

1)描写。如:“某月某日,……大张旗鼓地开展……”、“某月,……文化大革命……拉开序幕”、“某月,……贫管组无声消失……”、“某月712日,……首演,座无虚席”。

2)评论。如:“某月某日,……使该厂产品进一步打入国际市场”、“某月,……获此认证通过手续,等于取得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3)感叹。如:“某月,……某镇又一批无辜的干部、群众受到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残。”

只要编纂者严格按照《地方志行文规范》,于修志实践中把握大事记收录要做到“大(大事要大)、全(收录要全)、新(事物要新)、准(择事要准)、精(表述要精)、齐(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这5个记述要素要齐全)”的6个原则,字斟句酌,一丝不苟,就一定能够写好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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