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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言

2023/1/11 3:36:15    作者:  来源:     【字 号:  】   点击量:6602

王一言  万历四年(1576)任。字民法,号带水,江西南城人。出自罗近溪门下,隆庆元年(1567)丁卯科举人,万历二年甲戌科孙继皋榜三甲84名进士。授安徽太湖知县,调任吴江。

他在吴江任上,清正廉明,待人和气,不轻易训斥下属。听讼断案以事实为依据,从不滥施刑罚。催征赋税不烦琐,也从不施刑杖。左右僚属想捞点好处,却没法钻空子。一些过去惯于狐假虎威的衙役被弄得生活都有些拮据,只好自动转业离开。吴江的赋额特别繁重,百姓一旦摊上徭役便可能面临破产,而地方上弱肉强食的现象更是司空见惯,强横的人动不动以绅士自居。他认为,这些问题都是为官的引起的,便手书“下民火耗,易虐吾心,天理难欺”以自警,下力气惩治豪强,使那些有心违抗的人吓得脸都变色了。

他对待上司或过往官员有礼有节,从不去巴结他们。出行时,他只带仆从,即使乘坐的轿子很破旧,他也毫不在意。太湖边上有不少淤积起来可以耕种的土地。御史想从这些土地上征赋,作为治理水患的费用,但他认为薄田贫瘠征不到多少,竭力表示反对。御史只好作罢。

万历五年(1577)十一月,他奉巡视下江兼督水利御史林应训之命,组织疏浚吴家港,拆除长桥南北两滩私占围田,疏浚庞山湖和三江桥等9座桥下的河道,开凿上百个泄水涵洞,疏通南北运河,修葺长桥。至翌年四月十一日竣工,共出土3.21万余方,工费银1.29万余两,经费都取自科征民间占用的田荡价。徐师曾作《吴江水利功成碑记》。

万历七年(1579),境内大水,他请求缓征赋税,忤逆了上面的意思。当时,朝廷被张居正把持着,右佥都御史巡抚孙光祜为了讨好表功,竞把他参劾。而此时,吏部下文调他到刑部任职,他亦已离开吴江。吏部只好让他先在家闲着,后补为怀宁县知县。十三年,升福建泉州府同知。当地老百姓听到这个消息后互相传扬说,那个曾经丢官也为百姓请命的人要到这里来。他到任后,打击豪强,爱护百姓,对下管束严厉,真正达到了“吏畏而民安”的地步。他经常到下面县里处理事情,还曾代理过晋江知县。到任不久,名声即在八闽大地传开,任满调往南京时,士大夫们都赋诗歌为他送行,黄凤翔为其诗集作序。

迁南京刑部郎中,又调往北京。万历二十一年(1593),他对诏封皇长子及皇三子、皇五子同时为王的“三王并封”表示反对,被贬往杭州。当时有严副使手下的吏员借酒醉偷商家的钱财,却推出同行的呆傻儿子担罪名。傻小子一问就承认偷东西,最后还是被王一言审理清楚,还小孩子的清白。四十一年,任应天府(今南京)府丞。官至南京通政司参议。他与孙丕扬、赵南星、许宏纲有“四君子”之称。

他曾经奉命镇守莱州城,捐俸置火炮,守城七昼夜不解衣带,击退倭寇的进犯。莱州百姓为他立生祠。崇祯十一年(1638),江西巡抚解学龙到各地去巡查时,发现他这段抗倭的经历,便上奏朝廷进行追封祭祀。乾隆《吴江县志》卷2254,道光《晋江县志》卷35,同治《南城县志》卷78,《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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