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9 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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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年间(1131-1162)任。字道叟,浙江新昌人。绍兴二年(1132)壬子科特奏状元。他年轻时就中举人,在京城参加进士考试时,梦中得到“邻州”二字,一头雾水。参加几次考选都落榜,直到过50岁中特奏状元,当时京城已迁到临安(今杭州)。先任江州(今江西九江)知州,改建庙学,置学田养士。
以南剑州(今福建南平)教授来吴江任县丞,继任知县。县学原在县衙西南,建炎四年(1130)毁于金兵。他到任后,在东门外开江营旧址(今吴江市中学)重建县学。他的举动得到邑人王份的赞助,王捐献土地以扩大县学面积,始建大成殿。石公辙还置田产供养学子。以后,任平江府通判。
他很看重与人交往,讲求信义。在太学时,同宿舍的朱彝行生病,没有亲朋好友可以投靠,他便跑前跑后请医治疗。朱亡故后,其弟昌言正好赶到,一切都没准备,急得不知所措。他不仅出资买棺椁,还置舟一起护送回家。当时正值酷暑,连着坐船,加之他本来有眼疾,眼睛生翳几乎要失明。睡梦中,朱生告诉他,尔朱先生的药有奇效。在京口(今镇江),他听到有人讲起尔朱先生的事,几经访求果然买到百余帖细如芥菜籽的药,终于把眼病治好。仕终朝奉大夫、大宗正司,专管宗室用度开支。他80岁时还自己校订书稿,在灯下照样可以写出牛毛细楷,使大家赞叹不已。人祀吴江名宦祠。乾隆《吴江县志》卷7、8、22、52,乾隆《绍兴府志》卷60,同治《苏州府志》卷72,民国《新昌县志》卷11,《江苏省通志稿·人物志》卷3,方勺《泊石编》卷9。宋代科举制度,举人经礼部考试选中后参加殿试,选中的进士榜称“正奏”。为不致遗漏人材,让多年未考中进士的人,再参加一次殿试,经过选拔另外出一榜称“特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