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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用

2022/12/7 3:06:20    作者:  来源:     【字 号:  】   点击量:2757

  字行之,号白川,其父赘于盛川计氏,遂定居里中。明成化十六年(1476)生于烂溪母家,自幼学习勤苦,寒暑不解衣。明弘治十五年(1502)中进士,授行人。正德初,选为南京兵科给事中,后改南京礼科、兵科。武宗遣中官至乌斯藏迎佛,周用上疏切谏。迁广东左参议,他监军龙川,在番禺擒斩“匪盗”900余级。嘉靖初,转浙江按察副使,补山东临清兵备副使,升福建按察使,河南右布政使。代监司审讯南阳狱,平反冤案,牢狱为之一空。遇大旱,发币赈济饥民,他自请任汝宁分守,躬行阡陌,查清户籍,发放贮米,里胥不得为奸,民得实惠,获生者无数。嘉靖八年(1529),以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赣军事,当地有一造反首领,官府久捕不获,用察其部下有一动摇者,即对他恩威兼施,胁使他擒杀首领来献。周用认为“治盗当塞源”,即必须清除赃吏。他下令郡邑均徭赋,缓征科,抚流民,逾年,四境安然。南赣因商税太重,商贾避而他往,致使军饷不足,周用调整商税,使轻重适度,商人皆复归。
  后召入佐院事,迁吏部右侍郎,又迁工部尚书。他发现采购物资的吏胥经常受贿,先给商人钱而后进货,奸商因此获利。他令百姓将货物直接送进衙门,并立即付钱,黠胥无隙可乘,积弊遂绝。改刑部尚书,九庙失火,他自请免职,朝廷内外均表婉惜。嘉靖十五年(1536)因众官推荐,复任工部尚书,起督河道,数月即改漕运粮。皇上召拜左都御史,以二品任满9载,并加封太子少保。嘉靖二十五年(1546)转吏部尚书,以劳累致疾。嘉靖二十七年(1548),卒于官,享年73岁。赠太子太保,谥恭肃,入府学乡贤祠,称为名臣。
  周用为人寡言笑,慎操守,居官不挈妻子,一旧袍累年不更换。所需盐酒蔬果之类皆至市上购买。免职后囊无余资。工诗文,兼善书画。书风俊逸,绘画得沈周指点,布置渲染,备极高雅。山水遒劲缛密,气韵蔼然。喜为诗,每画必题。著有《读易日记》、《楚辞注略》,有文集十六卷行世。    出自《盛泽镇志》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1502年)康海榜,三甲一百五十四名,字行之,平望镇烂溪(周家溪,今同心村)人。授行人。正德(1506-1521年)初,选南京兵科给事中,回家奔父丧后,补礼科,改南京兵科。因劝谏武宗不要从乌斯藏(今西藏)迎佛,请黜尚书、都给事等官,要求惩处江西镇守太监黎安,出朝为广东左参议,镇压了番禺地方反叛。嘉靖(1522-1566年)初,转浙江按察副使。回家奔母丧后,补山东临清兵备副使,升福建按察使、河南右布政使,代监司审理南阳滞狱囚犯,监狱为之一空。正值大旱,他亲自管理汝宁(今汝南)赈济分所,老百姓得益匪浅。嘉靖八年以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赣(今赣州一带,包括广东、福建、湖南的临近地区)军事,以平均徭赋缓征科税,加之分化瓦解手段,使地方治安明显好转。召入朝辅佐都察院事,迁吏部右侍郎,转左侍郎,左迁南京刑部右侍郎,迁右都御史、工部尚书。革除了先付款后进货的陋习,建立见货即付款的贸易秩序。改任刑部,以九庙灾引咎辞职。十五年起,任工部尚书,负责浚河,改漕运道。迁左都御史,以二品衔满九年加封太子少保。二十五年转吏部尚书。第二年卒于任,年72岁,追赠太子太保,谥号恭肃,著有《读易日记》、《楚辞注略》等。据《平望志》卷7、《震泽县志》卷15、《明史》卷202、《苏州府志》卷104,录入《中国人名大词典》。顺治《盛湖志》注云:其父赘于盛川计氏,用生长母家,后居烂溪之西。 出自《吴江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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