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5 14:52:37
作者:
吴江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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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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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盛泽商业经历了一个曲折过程。建国初,流通渠道不畅,物价波动,市场混乱,多数私商心怀疑虑,消极经营。为此,人民政府在建立和发展公营商业的同时,对私营商业采取扶持与改造政策,及时调整公私关系和经营比重,发放贷款,组织物资交流等。此后,出现了物价平稳、市场活跃的局面。1956年实现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人民公社化运动及“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机构迭经撤并调整,各类商业网点及商业人员大减,与经济发展极不适应。至70年代后期,全镇商店屈指可数,一些具有传统特色的商品消失,加之商品紧缺,供不应求,商业处于萎缩状态。80年代,个体商业得到恢复和发展,各行各业兼办商业,全镇商业发展迅速。
第一节 建国初期的商业
一、私营商业
建国初,因一部分私商转移物资、抽逃资金或歇业、转业,所以私营商店歇业、开业频繁。1953年4月全镇有商店637家,包括99种行业,主要为绸行、棉布、腌腊、桐瓷席、百货、酒酱、南货、烟纸等8种,其中夫妻老婆店387家,占商店总数的60.8%;其余250家,共雇用职工694人。另有固定摊贩398家、流动摊贩600家。1950至1952年陆续关闭263家,新开业103家,关闭的多为米粮、土丝、绸领(95家),新开业的主要有鲜肉、糖果、文具、五金、白铁等。米粮业由1949年5月的30家增至当年底的59家,因是年逢夏征,农民买粮吃,粮食销路好,开店设摊不用登记。其后骤减,至1953年4月仅剩15家,因粮食市场由国营经济控制,盛沪之间没有地区差价,贩运无利可图。1953年全镇关闭的商店30家,其中绸行16家。
建国初,营业情况迭变。1953年最好,1951年次之,1952年较差,1950年最低。原因是1949年灾荒,农村购买力差,1950年和1952年农业丰收,1952年受五反运动及下半年所得税估征影响,一些工商业者消极经营,市场萧条达半年之久。1952年11月后,经过对工商业者的教育,并在经营范围、市场管理、商品价格等方面进行政策调整,营业额逐步上升。1955年全镇纯商业营业额5374753元,其中私营商业达3591947元,占66.83%。
在经营作风上,纠正了以往为招徕顾客,搞“买一送一”等虚伪的做法,服从国营公司牌价,实行明码标价,薄利多销。
资金下降对比表
注:棉布指布匹,其它行业指米石。
工资上升对比表 单位:石
(续表)
利润减少对比表
二、公营商业
解放初即成立盛泽区粮食分局,负责农村公粮(即农业税)的收缴及供给制人员的粮食供应工作。1950年5月成立中国粮食公司盛泽营业所,并设立粮食门市部,经营粮食业务。1954年区粮食分局改为粮库,成立盛泽区粮食管理所。1950年7月中国百货公司吴江县公司移驻盛泽,不久,又迁回县城。盛泽区成立营业所,后改为中百商店。1953年成立吴江烟酒专卖公司盛泽营业所和水产购销站。同年1月中蚕公司苏南分公司在盛泽设立加工收购组,3月改为收购推销组,1954年上升为中蚕公司苏南分公司盛泽办事处。1951年原联合合作社在县工作组整顿后接收,并发动群众入股,于1952年2月成立盛泽区供销合作社,全社共有20余人。
公营商业机构相继建立后,通过定购包销、统购统销、经销、代销等方式,将一些商品纳入国家计划,国营商业逐步加强了市场控制,对私营商业起示范作用,营业额逐步提高。1951年国营商业占全镇商业总经营额的22.77%。1953年1月上升到41.62%。1950年中粮公司初建时,市场粮食紧缺,一些私商通过压级压价,哄抬米价,从中牟取暴利。粮食部门向江西、四川等地调运大米来盛投放市场,使粮食市场趋于稳定。随着国营中粮公司控制粮食市场,一些粮商见无利可图,纷纷歇业或转业。1952年全镇销售大米15606102斤,其中私商所售占14.65%,1953年销售大米10119618斤,其中私商销售仅占2.24%。1954年实行统购统销后,国营粮食商业完全取代私营粮商,仅留5家粮店进行粮食代销业务,从而根本上稳定了粮价,取缔了粮食投机活动。供销合作社由于得到7折批发、免税3年、银行贷款等3项优惠,经营业务不断扩大,由组建时的资金200元、股金500元,增至1953年冬的2万余元。
第二节 五十年代中期至七十年代末的商业
一、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1月开始,全面实行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月份首先由7家百货商店组成公私合营商店。至5月底止,全镇共建立公私合营商店26家、合作商店9家。6月份商业网调整后,改为17家公私合营商店,即棉布、百货、文化用品、五金电料、糖果、医药、酒酱(一)、酒酱(二)、南货、茶叶、腌腊、水果地货、豆腐、竹材、砖灰、面饭菜、照相等。11个合作商店,即估衣、烟什(一)、烟什(二)、烟什(三)、桐瓷席、木材、竹器、鲜鱼、糕团、切面、酱鸭熟肉等。
盛泽镇公私营商业1952年与1953年营业情况对比表 单位:万元
私营商业户数是每季最后一个月的数字。
1956年8月至9月20日,对小商贩进行改造工作,全镇还未组织起来的小商贩1125家,按照统一领导,分散经营、各计盈亏的原则,组织起来的小商贩共604家,从业人员720人。由12个店、4个摊、从业人员45人建立2个合作商店,设门市部8个;由23个店、463个摊、从业人员517人建立47个合作小组。其中联购联销(即三统)3个,9个门市部,原5个店,28个摊,从业人员36人。联购分销(即二统)14个组,原9个店、144个摊,从业人员160人。各计盈亏(即一统)30个小组,原9个店、29个摊,从业人员321人。公私合并53个店、4个摊,从业人员97人。吸收参加公私合营有5个店、7个摊,从业人员16人、吸收参加合作商店的有10个店、5个摊,从业人员18人,迁往外地的有4个店、14个摊、从业人员27人(见附表)。
二、人民公社期间
1958年,供销合作社成为人民公社的组成部分,改称“人民公社供销部”,中百商店并入供销社,经济性质均为全民所有制。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进行较大的撤并。公私合营方面,将棉百、百货、五金电器、文化用品、照相和估衣合作店合并为棉百商店,豆腐、腌腊合并为食品商店,2个酒酱商店合而为一;合作商店方面,3个烟什商店和桐瓷席合并为日用品商店,树煤和竹器合并为树煤商店,蔬果、鲜鱼合并为蔬鲜商店,糕团点心和酱鸭熟肉合并为点心商店,旅馆、浴室合并为东风饭店。同时网点和人员亦相应减少。1961年4月,全镇有国营商店1家,下设采购站1、批发部2、零售部3、有职工99人;公私合营商店8家,分设门市部34处,从业人员559人;合作商店13家,设门市部65个,店员695人;个体商贩159家,199人。总共有商业人员1553人,占全镇人口的6.38%。由于机构撤并过多,损害了行业特色,造成了管理困难,利润下降,群众不便。一些传统的食品制作工艺失传。
盛泽镇公私合营、合作商店结构情况表 1956.9
(续表)
196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商业工作若干规定》(简称商业40条),于1月下旬至4月初对商业体制又进行了调整。通过体制调整,公私合营商店从原来8个、38个门市部、546人,调整为14个商店、45个门市部、472人,下放了1958年上升的合作商店2个、59人,个体商贩上升的1人,合作商店从原来13个商店、80个门市部、736人,调整为29个商店,95个门市部、747人;小商贩从原来206家,调整为291家。同年供销合作社划归盛泽人民公社领导,主要是经营管理农村商业及水果地货、桐瓷席等行业,1964年全民酒酱、建材等划归供销社,同年镇成立糖烟酒分店。1965年成立食品站,水产站并入。同年10月成立盛泽商业办事处,所有商店归该处管理。
60年代初,正值经济困难时期,全镇商品销售额大降。至1962年,销售总额为683.14万元,比1961年略增,但仅为1957年的83.81%。1964年增至738.82万元,为1957年的90.4%。直至1965年,与1957年基本持平。
商业体制调整对照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三、“文化大革命”期间
1966年6月,供销合作社停止吸收私股,原由镇商业办事处管理的8个下伸店移交该社。1967年撤销公私合营企业和私方代表,取消定息。棉百、照相、五金、医药、文具等10个公私合营商店上升为国营商店,2个豆腐商店并为豆制品商店,钟源馆改为国营盛泽饭店,南北货并入国营烟糖商店,腌腊业并入食品站。1967年酒酱业又由供销合作社划归镇商业办事处管理。1969年全镇国营商业调整为生活资料和副食品2个总商店,直至1975年按行业重行建立商店。1974年建立国营盛泽旅馆。1975年酒酱商店划归供销社,蔬果从供销社划出,成立蔬果商店,隶属于商业办事处。1976年5月后,对全镇300多户个体商贩进行改造,有的停业,有的参加集体商业,有的安排到镇办工业企业,其余分别组织日用品、糖果、酒酱、饮食点心、烟什等合作小组。至此全镇个体商业基本消失。
经过1958年以来多次调整撤并,至1976年全镇共有商业人员1271人,占全镇人口的5.9%,比1957年的1895人减少624人。商业网点88个,比1957年的135个(不包括个体)减少47个。1976年盛泽大街已有168个店面、花园街已有31个店面成为住宅。商店由原来的“小、密、多”变为“大、稀、少”。
第三节 近期商业
80年代,盛泽镇商业的面貌和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1984年6月撤销商业办事处,原商办所属商店按照所有制、行业性分别建立独立经营管理的公司或改变隶属关系。由中心商场、花园街棉百、北新百货、烟糖、五金交电、蔬果等国营商店组成国营商业公司,由49个集体商店组成集体商业公司,国营盛泽旅馆、照相馆、国营盛泽饭店、聚丰饭店、豆制品商店、信托贸易公司等隶属于县饮食服务公司。1986年建立吴江县烟草公司盛泽批发部。食品站、水产站(1979年由食品站划出)以及百货、糖烟酒、五金交电等批发部分别隶属于县各业务公司。供销合作社酒酱业于1984年7月划归吴江盛泽酒厂。1986年农村集体商业由供销社划出成立双代总店,下设26个分店。1984年重新吸收私人股金。至1987年吸收股金增至589565元(196521股),比1966年的7万余元增加7倍余。这一时期的商业特点如下:
一、在经营上,一些商店打破行业之间界限,跨行业经营,向综合型商场以及多种经营发展。供销合作社于1983年和1986年先后开设生活大楼、人民商场2个综合商场,商场内除设有棉布、百货、五金交电、糖果烟酒、食品外,还经营旅馆、饭店等业。国营商业公司建立中心商场,烟糖商店开设家用电器、百货柜,蔬果商店开设家俱、鞋类柜,盛泽饭店辟设服装、化纤2个门市部,粮管所亦开设糖果食品、南北货门市部。
二、1984年后工厂纷纷开设服务公司、实业公司、生活公司等经营商业的公司和门市部,一些乡村工厂也相继在镇区建立“窗口”,开设门市部,街道、工会等单位开办旅馆、招待所等服务性行业。1987年,全镇共有这类公司和商店84个,职工947人,其中属批发性质的42个,有职工384人,主要经营纺织原料、成品以及纺织机配件;零售商店18个,职工158人;旅馆、招待所18个、职工405人、床位895只。全镇旅馆、招待所拥有的床位由1976年的118只,增至1987年的1150只,增加8.72倍。其中醒狮酒家、舜湖饭店设备齐全,档次较高。饮食业变化尤大,新生、新联、新民、新达、华生等企业均开办了餐厅、酒家,尤以醒狮酒家、舜湖饭店执全镇饮食业之牛耳。
三、个体商业发展迅速。1982年全镇个体商业户43家、46人,营业额44866元;服务业9家、10人,营业额9176元。1985年176家、276人,营业额3403049元,其中饮食业48家、101人,营业额425855元,服务业15家、16人,营业额48723元。1987年增至330家、营业额615.6万元,其中饮食业113家、营业额109.2万元,服务业32家、营业额2.4万元。由个体户经营的小饭馆、小吃店遍布全镇。
全镇从事商业人员由1976年的1271人,增至1987的3436人,占全镇人口的12.23%。
四、集市贸易。从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对集市贸易限制甚严,1976年取缔个体商贩,集市贸易更形萎缩。1963年,西市场(即北新街、花园街一带)有证商贩42家,其中经营水果地货26家、豆芽1家、鲜鱼4家、螺蛳3家、咸菜5家、豆腐3家;东市场(即北大街东庙桥至龄嘉桥一段)有证商贩49家,其中经营水果地货32家、豆芽5家、鲜鱼1家、螺蛳5家、咸菜4家、腌腊2家。两处曾一度分别迁至洒珠弄军人大礼堂及东庙广场。1979年后,上市的商贩人数、产品数量日渐增多,为加强管理,1982年11月和1983年先后在路头堂和大街西段搭棚设立2个农贸市场,1986年又在中浜增设一个市场。上市的蔬菜、果品、河鲜、海鲜、禽蛋、腌腊、豆制品等种类繁多。1986年猪肉允许个体经营后,经营猪肉的个体商贩激增。1987年平均日上市的商贩约有400家,猪肉摊约有40个,成交额每日约2.8万元,日销猪肉达1400公斤。全镇居民日需的蔬菜、鱼虾、禽蛋大多在集市上购买。
1987年全镇商业人数
历年粮油购销情况表
(续表)
注:1986年销粮数中计划销售数是10421942斤,其余是自销粮数,1987年自销数改为调拨,未计在内。
1975—1987年镇商业人员、门市部、营业额及利润表
1973—1987年供销合作社人员、营业情况统计
部分商品历年价格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