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糖 烟 酒
明末清初,吴江县内糖烟酒行业已兴盛,芦墟生禄斋南货店始业于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民国时期,全县有南北货、烟纸、糖果、酒酱等商号500家之多。松陵吴祥兴、同里和丰、黎里万隆泰、平望萃丰、盛泽凌裕和、震泽立丰等南货店均开业于清末民初,前店后坊,兼营批发,经营品种有南北货、茶食、糖果等。烟酒之类由烟纸店、酱园兼营。同里设有销盐总栈专营食盐,俗称“盐公堂”,货源来自嘉兴、宁波和松江等地盐场,由各镇酱园、酒坊领帖经销,供全县食用。
解放初,糖烟酒批发业务由百货公司经营。1951年专卖事业批发机构成立后,开始对烟酒实行专卖。1956年对私营商业改造后,形成公私合营南糖行业,之后上升为国营烟糖商店,经营食糖、卷烟、食盐、酒类、小食品、冷饮制品和副食品等数十个品种。糖果、饼干之类委托苏州、湖州、上海等地加工或自行采购,卷烟、食糖、曲酒、糖精、食盐和奶制品等由省公司下达计划,分批调入。
1958年后,因农业连年歉收,糖烟酒商品供应紧张,开始实行凭证限量供应,除按吸烟、吃酒人数发券供应外,每逢节日增加供应烟酒,食糖每人每年0.5~0.75公斤。1960~1965年,提高少数副食品如糖果、糕点等的销售价格。1964年县糖业烟酒商店成立后,在松陵、平望、盛泽、震泽设批发部,还委托同里、芦墟、黎里公私合营商店代理批发业务,经营商品从35个品种,增加到107个品种。1965年,吴江县内生产白酒的工厂仅两家,年产200多吨,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糖烟酒业从苏州、浙江等地调人白酒,才缓和供求矛盾。“文化大革命”期间,凡有“龙、凤、喜、寿”等传统商标的商品被视为“封、资、修”黑货停止出售,致使库存商品严重积压,供应品种单一,流通阻塞,市场呆滞。1976年,商品销售额990万元,比1966年前仅增长4.87%。
1978年起,糖烟酒业在多渠道经营中,把争取计划外货源作为主攻方向。1981年,到外地采购糖烟酒商品1096万元,占购进总额的42.8%,年销售额3979万元。由于汽酒不论婚丧喜庆,男女老少四季皆宜,使酒类销量迅速上升。由1980年的6036吨,增至7279吨。1982年,商品货源充裕,流通渠道活跃,组织计划外商品773.8万元。除不定期举办展销会外,还移库代销(即由库存单位委托其他单位销售)卷烟365箱、黄酒600吨,全年投入市场食糖3979吨。与此同时,县糖烟酒公司加强商品养护,达到不霉一包烟,不融一斤糖,被评为省糖烟酒系统仓贮先进二等奖。1983年后,通过参加各地供货会,信函联系等途径,向县外销售商品389万元。1984年县烟草公司成立后,当年销售卷烟2.05万箱,1985年销售2.14万箱。糖烟酒行业经营商品种类逐渐增多,1976年前163种,1982年305种,1985年达471种以上。1985年,在河南安阳全国交易会上,吴江县糖烟酒行业成交79万元,组织到适销的名特优商品有蜜饯、奶粉、曲酒、芝麻糖等,使全县糖烟酒购销额不断上升。1985年商品销售额3648万元,是1976年的3.68倍。
第二节 水 产 品
解放前,吴江的水产品以野生捕捞为主。捕捞的水产品有鱼、虾、蟹、鳗和贝类等,年上市量约4.50万担左右。此外,湖滨、八坼两地部分农户养殖鱼类近万亩,年产3000多担。全县大小集镇约有渔商150多户,其中实力雄厚的有盛泽杨永兴、平望裕丰、芦墟周恒盛、北厍朱大昌等鱼行,有的还自、办冰厂和运输船队。
解放初,水产品仍以私商经营为主。1956年县水产供销公司成立后,收购水产品1123吨,其中养殖鱼400吨,野生鱼723吨,根据先地销后外销的原则,组织供应市场。同时,组织渔商实行合营合作,开展联购运销业务。
人民公社化后,国营商业扶持渔业生产发展,除优惠供应各种渔需物资外,进行养殖指导,全县年产商品鱼1300吨,包括捕捞野生鱼类,年收购量达2320吨。其中,野生杂鱼直接上市较多,收购的家鱼大部分调往省内外和供出口需要。1960~1962年的三年困难时期,物资供应紧张,生产资金不足,鱼货产量较低。1960年以后,实行派购鱼类,奖售工业品。同时,国营水产养殖场下放外荡水面,上交鱼货奖售工业品,扩大渔民捕捞水面,保证均衡上市,全县供应水平稳定在月人均1.25公斤。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中,全县先后撤销9个集镇的自营水产业务,由供销社代购代销,加上大量围湖造田,全县水产品放养面积徘徊在10万亩,年收购量2400吨左右。市场上淡水鱼供应不足,水产部门从沿海调入海鱼投放市场。1976年,国营公司全面开展约期收购、定点收购、下湖收购活动,全年收购水产品2565吨,县内销售2130吨。在落实商品鱼基地的同时,及时调拨供应渔需物资,支持生产。
1978年后,七大镇恢复水产专业生产单位,形成了产、购、销流通体系,国家调高鲜鱼收购价格,每年由财政补贴80万元,发放预购定金20万元,实行鱼物挂钩、鱼钱挂钩等办法,调动社队和渔民的交售积极性。1979年收购3565吨,县内销售1920吨,外调915吨,出口730吨。进入80年代,农村调整副业生产结构,放开鲜鱼购销价格,实行多渠道经营后,养鱼单位和户数越来越多,国营商业发挥了更大的主渠道作用。1985年,收购鱼类4965吨,其中外调3500吨,地销1410吨,还从启东、大丰、浏河和浙江等地调入黄鱼、带鱼、鲳鱼、青占、马交鱼等海产品475吨,不仅保证了县内市场供应,而且支持了上海、北京和东北等10多个省市。尤其松陵、平望水产冷库投产后,吴江县水产行业逐步形成了生产、收购、加工、贮存、销售一条龙的服务体系。
第三节 畜 禽 蛋
一、猪肉
民国11年(1922年),全县6市12乡宰销生猪4.15万头。21年,县内产猪11.16万头,总值245.50万元。从县外调入约1万多头,购进额20万元。之后,县内养猪逐年减少,至民国38年初,生猪存栏仅3.45万头。因此,市场所需的商品猪,主要由12家牙行从苏北泰兴等地贩销给123户肉店(摊),年销猪肉175万担。
1955年,全县有私营肉店115户。芦墟、盛泽组成鲜肉运销处,开展联购运销业务,平望、盛泽土产营业所也增设猪业运销组,除满足县内市场外,重点调剂大城市、工矿区的肉类供应。1956年吴江县食品公司成立后,加强县内生猪的收购、调运和市场供应,在城厢、严墓等重点产区设立食品购销站,其他地方委托基层供销社代购,并采取推广青绿饲料,提高生猪收购价格等措施,发展养猪事业。
1958年后,国营商业通过示范、辅导和供应苗猪等办法,推动农村养猪。在生产和供应上,贯彻商品性生产和自给性生产并举方针,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1959年春节猪肉供应标准是:松陵、盛泽镇每人250克,其余市镇每人200克,农村每人150克。1961年起,全面实行生猪派养派购,规定大队集体养猪,国家收购90%,生产队养猪三分之二出售给国家,社员个人养猪均由国家收购,发给50%返回肉票。因自然灾害,生猪饲养量大幅度下降,当年仅收购生猪2548头,除适当照顾高级知识分子的猪肉供应外,在群众中普遍提倡三个月不吃或少吃肉类。1962年,实行奖售换购政策,凡出售一头50公斤以上的肉猪,奖售粮食35公斤、青糠15公斤,并以棉布、食糖、香烟等工业品进行换购,以鼓励集体养猪和发展家庭养猪。1963年起,生猪由县食品公司经营与基层供销社代购相结合,发放预购定金,使生猪产、购、销逐步有所好转。1965年收购生猪12.62万头。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社员养母猪、多养猪被视为资本主义,挫伤了农民养猪积极性。后来调整养猪政策,生产又有回升。1970年收购生猪13.69万头,销售鲜肉3480吨。
1976年以后,落实生猪派购合同,凡交售一头符合标准的生猪,除按规定奖售饲料粮和布票外,还按收购金额返回鲜肉15%。1978年,商办种猪场为社队提供苗猪4496头,全年收购生猪28.18万头,销售鲜肉5733吨。同时,针对鲜活商品的特点,快收快调,压低存棚,减少中转,避免损失,使企业扭亏为盈。全年生猪商品销售额2152万元,比1976年增长78.1%。
1979年,生猪购销实行“三统一”(统一经营、调拨、核算),提高生猪收购价格,实行“斤猪斤粮,超重加奖”,并由生产队划给饲料田(每头0.12亩),使生猪圈存量迅速增长。是年,全县生猪商品销售额3663万元,比1978年增长70.21%。1981年因饲料不足,全年生猪饲养量比1980年减少7.20万头,收购生猪39.88万头。虽然减少3.27万头,但平均头重增加6公斤,增重部分相当于多收3.20万头。销售猪肉1.17万吨,比1980年增长8.27%,人均食肉水平16.20公斤。1982年后,为了稳定猪源,食品部门除提供苗猪,搞好防疫外,补贴给畜牧、粮食部门和社员各种费用16万元。1981年吴江肉联厂投产后,为肉类加工、贮存,扩大流通,调节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1985年,由省“三统一”改为地方分级管理,从统一派购,改为合同定购,同时,放开生猪购销价格,实行有指导的议购议销。在生产环节上重视猪源普查,扶持生猪生产;在收购环节上落实定购,组织下乡收购;在销售环节上,全县供应网点增至573个,坚持以质论价供应。在销大于购时,除一度实行凭票供应外,还从苏北等地调入部分生猪和冻肉,弥补市场供应不足。是年,商品销售额5890万元。
二、禽蛋
历来以农民自销为主,亦有小商贩、禽蛋行串村收购,运销苏州、上海等地。解放后,由土产公司经营禽蛋业务。1956年食品公司成立后,开始委托基层供销社收购禽蛋,当年收购家禽7.24万只、鲜蛋166.70吨,除少量调往外地,绝大部分在当地销售。1959年因粮食减产,禽蛋较少。“文化大革命”期间,很多地方禁养家禽,以致一度禽蛋供应紧张。1976年,禽蛋生产实行派购和奖售政策,收购0.5公斤鲜蛋奖售食糖100克、香烟2包、青糠250克。有的生产队还规定凡向国家交售家禽1只,奖励粮食2.5公斤。全县年收购家禽8.94万只、鲜蛋204.10吨,销售家禽2.85万只、鲜蛋162.90吨。1978年推广炕哺,销售各种苗禽168万只,使原来禁养的社队落实了禽蛋派购任务.全年收购家禽36.70万只、鲜蛋472.50吨。此后,禽蛋大多进入农贸市场,而国家的购销工作仍较稳定。1985年,收购家禽123.29万只、鲜蛋2547吨,销售(含调入部分)家禽120.75万只、鲜蛋1655吨。
三、牛羊肉
县内无饲养菜牛习惯,历来农民以淘汰老牛自宰自食或自销,国营食品部门收购甚微。80年代,为了丰富市场供应,每年从安徽等地调入一些冻牛肉,年销量50吨左右。解放前,羊肉主要由自由贸易或私营羊行经营。解放后,国营商业开展菜羊购销业务,年收购量在2~3万头之间。1965年因草源不足和出口小羊皮,菜羊收购减少至几千头。1981年仅收购二三千头。以后,湖羊生产有所发展,虽个体羊肉店(摊)增多,但1985年仍收购7670头。
第四节 蔬 菜
民国18年(1929年),吴江县种植蔬菜20万亩,产菜100万担,除供应县内外,还运销苏州、湖州、上海等地。至解放前夕,全县有山地货行50多家,仅松陵盛家厍、同里小菱湾、震泽潭子河三地就有ll家,多数代客买卖,收取佣金。较大的行商有平望张隆盛、黎里唐顺兴、盛泽杨永兴等山地货行,货源除门市收购外,从本省和浙江等地贩运,主营批发业务,经营品种有青菜、萝卜、瓜豆、毛笋、水果、山芋以及菱、藕、茭白、慈姑、荸荠等。
解放初,蔬菜仍由私营地货行商经营或产销直接成交。1950年起,供销社经营的蔬菜约占30%左右,同时取消私营菜商批发业务。1956年县蔬菜公司成立后,全县蔬菜产量在5万吨以上,除供应县内市场外,剩余较多,价格从平均每50公斤1.50元,降低至0.50元以下。为了解决蔬菜的销路,国营商业、供销社包收蔬菜5.43万吨,比1955年增长233.33%,试制各种脱水蔬菜5000多吨,加工咸雪里蕻菜13.50万甏(每甏27.5公斤),以调节县内淡季市场供应和运销苏州、无锡、上海等地。
1958年,全县种植(复种)青菜、萝卜、大头菜、大蒜和瓜类等7.19万亩,年产各种蔬菜约17.38万吨,商业系统收购蔬菜15多万吨,比1957年增长81%,不仅保证了全县的蔬菜供应,增加社员收入732万元,而且支援了苏州、无锡、北京、厦门等大中城市蔬菜3.40万吨。1959年后,因遭受自然灾害,加上口粮不足“瓜菜代”,菜源不足,菜价上涨。1961年开放农村集市贸易,蔬菜供求矛盾开始缓和,全年收购蔬菜4.35万吨,其中为徐州灾区代购山芋、大头菜、胡萝卜等6250吨。1966~1974年的8年中,年平均收购蔬菜3.08万吨,从县外调入3.93万吨,县内销售5万吨左右。
1975年后,按照城镇居民人数划定蔬菜基地1500亩,配备专管员或聘用菜农指导种植,预约上市,年收购6612吨,销售6612吨。1976年收购1.36万吨,比1975年增长105.69%,销售7955吨,增长20.3%。
1979年以后,乡村企业迅速发展,菜农进工厂、办商店和外出从事劳务逐年增多,加上蔬菜生产花工大、成本高和产量、价格、销路不稳定等原因,以致一度产量减少,菜价上升。1982年,县蔬菜公司所属松陵、同里、芦墟、黎里、平望、盛泽、震泽蔬果商店试行给蔬菜队补贴,并专项供应化肥、农药、竹子、薄膜等物资和蔬菜种子,促进了蔬菜生产,是年全县收购蔬菜9200吨,销售5500吨。1983年起,蔬菜公司与9个大队和30个生产队签订了产销合同,推行“四定一奖”制(即定面积、品种、产量、上市时间和实行奖赔),每年由财政补贴亏损10万元左右。1985年,各镇和蔬果园艺场增划蔬菜基地1000亩,并落实了产、购、销任务,还从苏州、上海、浙江、福建等地组织货源,全年收购、调入白菜、甘蓝、绿叶、直根、薯芋、葱蒜、茄果、竹笋、水生、瓜豆等十二个大类65个品种,6110吨投放市场。
第五节 土 特 产
一、蚕茧
民国19年(1930年)前后,每年春秋茧上市前,茧行须按章向蚕业取缔所申请领取行帖方可营业。23年,全县有茧行34家,设茧灶324乘,除震泽区开弦弓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设行收购自用外,其余均属经销性收购。24年春,县内有世鑫、开弦弓、共同干茧合作社、震元、大纶、福泰昌6家茧行。秋茧登场时,只剩世鑫、开弦弓和震元3家。日军侵占时期,由日伪华中蚕丝公司苏州支公司控制收购。民国36年春茧上市前,吴江县核定茧行6家。38年,由中国蚕丝公司及各地丝厂设立茧行9家,直接向蚕农收购蚕茧。解放后,蚕茧收购工作由政府统一部署,历年均成立县收茧委员会。1950年,在主要产区设立16个收茧办事处,共收鲜茧1045.05吨,占总产的84.66%以上。1952年大多数秋茧由基层供销社(站)收购,同时开展蚕茧预购业务。1974年起,蚕茧移交外贸公司经营,委托各地供销社代收代烘,当年收购2987.70吨。1980年收购3082.55吨。1983年开始改由公社(乡)自收自烘,当年收购2863吨。1985年上升到4050吨。
二、畜产品
民国时期,均由私商经营。解放后,随着畜禽生产的发展,供销社开展畜产品收购业务,主要品种有兔毛、羊毛、羽毛、羊皮、牛皮、狗皮、黄狼皮等,尤其绵羊毛收购量逐年增多,年收购2.5吨左右。1970年起兔毛收购量不断增长,1975年29.30吨,1981年上升至208吨,是1975年的7.10倍。全县23个基层供销社收购兔毛超5吨的有12个社,超过15吨的有6个社,其中庙港供销社收购兔毛高达25吨。1985年,全县收购兔毛368吨、绵羊毛27.45吨、羽毛119.45吨、小湖羊皮5.14万张、绵羊皮6万张、牛皮700张、黄狼皮2.87万张。
三、辣油辣酱
辣酱始产于清光绪年间,辣油创制于民国初年,都由平望达顺酱园生产。两种产品具有色泽鲜红,细腻透明,油质醇厚,味美可口,辣中带鲜等特色。民国19年(1930年)曾获西湖博览会奖状。1952年苏南地区土特产展销会上被评为一等奖,抗美援朝时被列为军需物资。1983年,在苏州市食品展览会上被评为优质产品。70年代年产35万瓶,1985年为100多万瓶,销售市场扩大到全国23个省市。
四、小黄瓜
民国初年,由平望达顺酱园开始腌制,具有鲜、嫩、甜、脆等特色。1952年苏南地区土特产展览会和1983年苏州市副食品工艺展销会上定为优质产品,畅销苏、浙、沪等沿海省市,1962年起远销日本。1985年产量73.60吨,扩销到全国23个省市。
五、青豆
亦称熏豆,产自震泽及其四乡,具有色泽青翠碧绿,嚼之松脆,回味无穷,亦可冲饮茶食,多数农家自制自食。自60年代初,供销社开始收购,供应市场,但为数甚少。
六、黑豆腐干
清道光《震泽镇志》记载,“茶干以豆为之,味香美”。此“茶干”即是震泽聚顺腐干作所制的黑豆腐干。产品乌黑油亮,香味醇厚,咸甜适中,既可鲜食,又可佐餐,清乾隆(1736~1795年)起列为贡品。50年代年产量35吨,60年代45吨,1983年以后为60吨左右,产品由主销县内市场,扩销至苏州市及其各县。
七、银鱼
古称脍残鱼,体细长,柔嫩、透明,色白无鳞,仅头部眼睛呈两黑点,产于长江下游的浅水湖泊中,尤以太湖、莺脰湖的银鱼最负盛名。北宋张先有“春后银鱼霜下鲈”的诗句,把银鱼和鲈鱼并列为鱼中珍品。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银鱼列为贡品。春末夏初及秋季为捕捞汛期,价廉物美,尤与鸡蛋合炒,鲜嫩味美,是江南应时名菜,也可暴晒成干,远销外地。50年代初,年产2.50吨,1971年起,年外调、出口量在5~10吨,1976年后有所减少。
八、鲈鱼
又名鲈鳜、大鲈,体侧扁,长可盈尺,重可二三公斤,巨口细鳞,银白色,背部有黑斑,微似鳜,“四腮”。每年初春入海产卵,翌年仲秋前后从海入江,产于古吴淞江源头长桥附近,以桥南为主。此鱼脍后洁白不变,肥美鲜嫩、肉紧松软而不腥,风味独特,被人誉为绝世佳肴。后因吴淞江下游地形变迁,大鲈由海上溯入江日渐减少,所以宋代已无常价。杨万里称,“鲈鱼鲈乡芦叶前,垂虹亭下不论钱”。入清,鲈鱼更为罕见,而被以外观有“四腮”的鲈鳢及鳜(桂)鱼所代之。现鲈鳜仍偶有捕到。
九、麻类
解放后开始少量种植。1963年,国家鼓励种麻,每出售50公斤商品麻奖励布票3.33米、化肥30公斤、粮食25公斤。1964年,县供销社引进徐州大麻种籽1500公斤,全县种植1964亩,比1963年增长3.24倍。1965年发展到4240亩,全年收购大麻,红、黄麻443.45吨。1981年起,每年赠送麻类种籽2600公斤,发放扶助费2.40万元,种植面积扩大到5000亩左右,当年收购量355.60吨。
十、蘑菇
自1971年起,县内有17个公社试种蘑菇1万平方米,当年收购鲜菇17.50吨。翌年,县供销社在湖滨、平望等地设6个收购点,全年收购鲜菇176.15吨。1982年推行二次发酵,并一次性发放扶助费1500元,年收购鲜菇600吨左右。1984、1985年两年供销社收购鲜菇931吨,其中调给上海泰康食品厂800吨。
十一、柑桔
1978~1981年,吴江县18个公社106个生产队和副业队先后从浙江黄岩引进无核蜜桔苗50万株,移茬面积1406亩。1980年后,对5亩以上成片桔园发给扶助费每亩30元。1982年全县已定植移茬桔树1678亩,1983年1998亩,产桔113.15吨,多数由产销直接交易。此后,果园面积、产量逐年增多。至1985年,全县共栽种桔、梨、桃等果树1.04万亩。
其他如香大头菜、莼菜、汾湖蟹等,也享有盛名。但近年来,由于生态环境变化,种植量、捕获量和上市量均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