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2 17:29:49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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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卫生运动
一、环境卫生
民国年间,卫生工作无措施,医生多为个体开业,只治病,不预防,无防必患。以致各种急性、慢性传染病常有流行,劳动人民的健康水平差,生命得不到保障。
1952年4月,南麻乡在县、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当年全乡投入卫生运动达2000人左右,清除垃圾300多吨,深埋积棺70多具,新设垃圾箱2只,消灭老鼠800多只,野犬6只。还发动学生捕捉蚊子,孑孓、蝇、蛆计10多公斤。1958年,开展以“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麻雀后改为蟑螂),讲卫生”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坛丘公社南麻片7个大队消灭老鼠1万多只,麻雀1万多只及大量苍蝇、蚊子,清除垃圾10多吨,处理蚊蝇孳生地10处。1962年8月,南麻成立人民公社,建立卫生管理委员会,1967年改为清洁管理所,有1名公社干部兼管卫生工作。1969年,发动全公社干部、社员开展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出动500多人次,挑土填平市河一段(市河年久失疏,已成臭水浜),南起粮管所,北至医药商店,长100多米、宽12米、深3.15米,清除苍蝇、蚊子孳生地。1980年,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春夏爱国卫生运动,1—5月进行2次卫生突击活动,清除垃圾51吨,处理蚊蝇孽生地2处。1983年,建立环保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在“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中,以治“脏”为重点,大搞市容整顿。入夏后,开展以“三管两灭”(管水、管粪、管饮食、灭蚊、灭蝇)为重点的卫生运动,1982—1983年2年中,参加者820人次,清除垃圾460吨,清除不卫生死角5处。1984年起,爱国卫生运动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紧密结合,对镇区开展“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卫生达标)活动,当年,被评为县卫生先进单位的有供销社、经纬厂、中学、小学等。1988年,铺设混凝土街道,东起善庆桥北、西至镇区三岔口,全长394.7米,投资10万余元。铺设水泥管下水道277米,投资2万元,1993年7月,铺设砖砌下水道368米。1985年和1992年,先后建造两个各6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并陆续增设垃圾箱(桶),环境卫生不断改善。1995年,全镇有公共厕所5只,单位公共厕所40只,垃圾箱20只,垃圾桶32只,配备环卫工人12人,每天冲洗厕所2次,出清垃圾箱(桶)2次,清扫街道2次,备有垃圾运输车1辆。1979年以来,每年发放灭鼠毒饵255公斤,灭前鼠密度为30‰,灭后鼠密度为0.9‰。两家印染厂都设有污水处理池,基本符合要求。
二、粪便管理
民国年间,镇内居民的粪便属个人所有,有中介人帮助出售给外地和当地农民。从镇上到村庄粪缸林立,尿坛遍地,尤其沿河露天粪缸到处可见,严重污染水源。
60年代后期,居民粪便由公社卫生组织统一管理。农村推行以生产队为单位,粪缸小型集中,远离河岸,全部搭棚加盖,每个生产队开挖专用洗马桶潭,确定1—2人统一倒洗马桶,给工分报酬,禁止在河内洗马桶,这对减少河水污染,改善环境卫生,消灭寄生虫卵都有作用。70年代初,镇区周围的私人粪缸、小便桶全部取缔,公社建造公共厕所和小便池,设有三格式化粪池2只,环境卫生逐步得到改善。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大量使用化肥,市镇粪便滞销,农村粪缸分散。另外,新建职工住宅和民宅增多,卫生不配套,粪便废水随意排放,都给粪管工作带来了困难。
三、饮水卫生
南麻历来以饮河水为主。50年代开展保护水源,减少污染的工作。60年代,禁止在河内洗马桶,70年代,部分农户推行场地井,一户一井,由政府解决打井材料。1992年9月,投资170万元建立日产1500吨自来水厂,水质达到净化标准。到1995年底,镇区居民全部用上自来水,镇区周围7个村70%的农户也用上了自来水,受益总人数7500人,占全镇总人口的34%。
第二节 预防接种
民国年间,境内仅有儿童接种牛痘疫苗,其他疫苗接种并未开展。
解放后,每年开展预防接种工作。1952年,乡政府组织全乡医生及药店人员下乡接种牛痘及注射白喉类毒素,霍乱疫苗,鼠疫菌苗等,计11500人次。1956—1958年,乡联合诊所注射伤寒,副伤寒菌苗和白喉类毒素,百日咳菌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种牛痘共5400多人次。1976年,公社医院对15岁以下儿童接种卡介苗。1981—1983年,接种卡介苗、白喉、百日咳、破伤风三联苗、流脑菌苗、乙脑疫苗、麻疹疫苗、小儿麻痹糖丸、精制白喉类毒素等疫苗共8540人次。1985年,卫生院开设计划免疫门诊。全镇“四苗”(卡介苗、麻疹疫苗、小儿麻痹糖丸、“百白破”三联苗)合格覆盖率98%。1995年,合格覆盖率为100%,“七苗”(“四苗”流脑、乙脑疫苗、精制白喉类毒素)接种率:1985年为96%,1995年达到99%。
第三节 传染病防治
清末以来,南麻境内发生和流行过的急性传染病有霍乱、天花、脑膜炎、白喉、痢疾、伤寒、乙型脑炎、麻疹、病毒性肝炎、疟疾等,慢性传染病有结核、麻风和性病等。抗日战争时期,霍乱流行数年之久,发病时间在每年夏、秋二季,危害严重,死亡者甚多。如民国30年(1941)秋天,仅汤家村计孔浜浜西,在1个月内死亡30人左右,镇上汪老珍1家3口,5天内全部病死。当时,肺结核、伤寒症也视为不治之症,十有九死。桥南村坟湾里(6队)钮姓3户,堂弟兄10人,均是青壮年,患肺结核、伤寒症死亡8人,另1人在解放前夕患肺结核死亡。
解放后,逐步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通过爱国卫生运动,对各种传染病采取预防接种,预防服药,处理疫点,隔离治疗,以及法定传染病报告制度一系列防治措施。1954年起,古典型霍乱、天花在南麻境内绝迹。1978年发现副霍乱病例,年发病率为1.2/万。为防治副霍乱,每年流行季节,卫生院专设肠道病门诊,检索腹泻病人,以求及时发现、隔离,治疗病人,同时严格疫点消毒,疫源管理等。1959年,南麻白喉发病率为3/万,1976—1995年已连续20年无病例发生。1959年麻疹流行,南麻患者150多人,经过预防接种麻疹疫苗后,麻疹发病人数到90年代,年平均只有1.4人。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传染病,1967年发病率28/万,1985年下降到0.3/万,1995年无病例发生。1966年,乙型脑炎患者9人,进入90年代后无病例发生。1979—1995年,脊髓灰质炎连续17年无病例发生。
麻风病人解放前得不到正常治疗。解放后,进行麻风病查治。1950—1995年,南麻地区累计发现病人17人,已治愈17人。其中,70年代进县麻风病医院治疗1人。
第四节 寄生虫病防治
一、疟疾防治
民国年间,南麻是恶性疟和间日疟流行区,但无法扑灭疟疾。
解放后,开展疟疾防治,50年代中期,进行全民性预防服药1.5万多人次,1959年发病率降至175/万。1960年秋,由于自然灾害,人群免疫力下降,南麻地区间日疟流行,年发病率1485/万,经采取现症病人治疗,抗复发和灭蚊等防治措施后,疫情得到控制。1962年,出现恶性疟,间日疟再度流行,疫情出现后,县防疫指挥部下拨药物支援,及时控制了疫情,间日疟发病率降至415/万,恶性疟发病率为143/万。此后,由于各级领导重视,多方配合,落实以传染病管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使疟疾发病率逐年下降,1974—1995年,恶性疟已连续22年无病例。1975年,间日疟发病率为4/万。1978年起,全公社防治措施重点放在传染源的检索和管理。现症病人发现1个治好1个,发热病人进行血检疟原虫:同时,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有疟史者服药,发现者血检。到1995年,疟疾发病率连续18年控制在1/万以下,1991—1994年4年中,血检1561人,阳性2人,占血检人数的1.3‰。
二、丝虫病防治
历史上南麻农村流行丝虫病,俗称“红丝筋”、“大脚风”。1952年起,县卫生部门进行丝虫病的防治试点,在群众中广泛宣传丝虫病的危害性,培训防治人员,调查掌握病情。1958年起,全面开展普查普治,南麻地区7个大队血检700多人,阳性70多人,服用海群生治疗。1959年,全面复查复治,在300多人的复查中发现阳性60多人,以后每年进行查治。1969年,微蚴阳性率降至1.75%。1976年血检700多人,阳性率0.6%。1994年,阳性为0.03%,采用中西结合,内外结合,对症与病原诊治相结合进行治疗。1995年未发现阳性。
第五节 部门卫生
一、学校卫生
解放后,中小学经常开展学生的视力,听力等常规检查,以掌握健康情况。1983年起,开展学生视力监测,追踪观察。1984年进行视力检查。1985年,对17所小学进行驱除蛔虫治疗1358人,占学生总数的95%,平均排蛔率45%。1991年,治疗头虱1990人,占学生总数的39%,治疗肠道寄生虫病1717人,占学生总数的69%。1995年,治疗头虱1532人,占学生总数的68%,治疗肠道寄生虫病1582人,占学生总数的67%。
二、食品卫生
1957年,县卫生科会同商业部门制定《饮食行业卫生管理暂行办法》。严墓工商联卫生检查组来南麻,检查饮食行业卫生,提出意见和改进措施。
1982年,结合工商部门换发营业执照,公社卫生防疫部门到糕点工场,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卫生检查和卫生现场指导。1983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当年,县卫生防疫站发放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建立食品生产单位检查制度。1985年,执行县卫生局颁发关于监督队伍、发证、食品监测、索证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建立县、乡二级食品卫生监督队伍。至1991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堂、个体户计129户,合格发证率100%,从业人员200人,体检合格率100%。1993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堂、个体户计209户,合格发证率100%,从业人员268人,体检合格率100%。无食物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