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村卫生室
1965年,农村开始设亦农亦医保健员,大队配备药箱,农民吃药自己付钱。1969年起,建立大队医疗站,培训大队赤脚医生及小卫生员,并逐步推行合作医疗制度。每个大队医疗站配备1至2名赤脚医生,资金由大队、生产队、社员三方面共同负担。赤脚医生定期培训。1976年,大队医疗站各配备2~3名赤脚医生。1977~1988年,对所有赤脚医生每年分两期进行培训,每个赤脚医生每年培训一次。培训时由医院医生上课。
1984年在原医疗站基础上建立各村卫生室,卫生室配备乡村保健医生2~3名。
1985年起,实行乡村医生经济报酬和考核责任相结合的合同制,全镇有14个卫生室(黎东、建民、甘南、利泾、西阳、奇士、欲字、大联、群联、斜网、汤角、青石、乌桥、益丰)经县卫生局验收合格,取得了合格证书。
1985年全镇农村27个村,村村设立卫生室,全部达到县级标准房40平方米,就诊室、治疗室、药房分开,器械基本齐全,还相继成立了乡办企业的卫生室。1988年,全镇共有34个卫生室,共有乡村医生60名,其中男26人,女34人,每个卫生室设立专业财务会计,
第二节 药 业
一、中药店
抗战前后黎里共有8家中药店,其中,问心堂较有影响,其次有陈同春,此外有同生、天生、天吉、陈明德、陈德源及仁心堂。
解放后,黎里镇上有私营中药店7家:陈同春、同生堂、天吉堂、天生堂、问心堂、仁心堂、陈德源。主要经营中药饮片配方和中成药,均采用手工加工方式,职工一般3~7人。问心堂有职工15人左右,营业额最高,年销售额约2万元;陈同春资金最足,为1万余元。陈同春药店还经营少量中药饮片的批发业务。
二、西药店
本镇西药店在抗战期间仅华美西药店1家。抗日战争胜利后,相继开设华英、中西、中法、亚洲、康年及天健等共7家。
解放后,私营西药店有4家:天健药房、华美药房、中西大药房、瑞英药房。1956年对私改造中,西药房曾合并为黎里镇西药合作商店(在原华美药房),为集体所有制。1973年,撤合作西药店,药店人员分配到合作百货店等单位。
三、药业全行业合并
1956年对私改造中,药业全行业合并,成为公私合营黎里医药商店,下设4个门市部:总店(原问心堂)、第一门市部(原仁心堂)、第二门市部(原陈同春)、第三门市部(原天吉堂),有公方经理和私方经理各1名。商店隶属供销社。至1960年,由于人员抽调较多,供销社根据当时情况,撤销第一、二门市部,仅保留总店门市部和西门市部。随着销售和经营范围的逐步扩大,1963年初,划归县医药公司领导。1970年开始成立批发部,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西药、医疗器械零售及批发,中药材收购和加工。
第三节 卫生防疫
一、卫生管理
解放前,劳动人民的健康水平差,生命得不到保障,医生多为个体开业,只治病,不预防,因此,各种急性慢性传染病流行。抗战期间霍乱流行达1年之久,仅六里厍一村就死亡过半。当时只知道种牛痘可以预防天花病,所以小儿普遍要“种花先生”种牛痘。解放后,党提出了面向工农兵和预防为主的方针。抗美援朝中,美军进行了细菌战,于是在反美细菌战的口号下,掀起了防疫运动的高潮。在消灭蚊蝇老鼠和蟑螂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乡镇环境面貌改善,讲卫生爱清洁的风气逐步形成。饮食行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防止了肝炎和肠道疾病的传播。
近年来,随着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逐步养成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在公共场所不抽烟等卫生习惯。街面窗口单位,实行卫生、秩序、绿化门前三包,每个单位有专人负责。各企、事业单位均划定卫生区域,杂草、垃圾等污物每天清理。定期举行全镇卫生大检查,并进行评比。
被评为县级卫生先进单位的,1984年7个,1985年14个,1986年14个,1987、1988年21个。
1983年以来,改建和修建公共厕所。1988年全镇公厕中有8座为无害化冲水式,超过市规定标准4只。果壳箱和垃圾箱也大量增多,1986年39只,1988年增加到138只。
在卫生工作中,又注意饮用水清洁,提高自来水饮用普及率。1988年普及率达89%,附近农村黎锋、黎东大部分农户及下丝村部分农户已饮用自来水。
为了加强卫生管理,黎里镇于1952年4月成立卫生建设管理委员会(简称卫管会),负责全镇环境卫生管理、粪便管理等,1967年卫管会改为清洁管理所。
1968年,黎里镇成立血防卫生领导小组。1976年,改为黎里镇卫生组,负责全镇卫生工作。1980年改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1986年成立爱卫会办公室,负责各单位卫生考评及全镇环境卫生工作。
二、预防接种
为了反对美军的细菌战,50年代初黎里曾派4名医务人员学习并参加注射鼠疫活菌苗。以后联合诊所除极少数人员应付门诊外,绝大部分人员都参加了这项工作。先在镇上试点,再分组下乡,开展全民注射,后来又搞四联(即霍乱、副霍乱、伤寒、副伤寒)疫苗的全民注射以及其它(如白喉类毒素、种痘)疫苗注射。
1954年,疟疾流行,开展疟疾抗复发治疗,控制了流行。60年代,曾出现了脑脊髓、脑膜炎的大流行,于是开展流脑的预防和流脑疫苗的预防注射。至70年代,进行卡介苗的接种和麻疹、乙脑等疫苗的接种,大大提高了儿童对多样疾病的免疫力,保障了儿童的健康和生命,也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开展。80年代中期又重视结核病的防治,成效显著。经过多年的查病和隔离治疗,麻风病已基本消灭。
第四节 血吸虫病防治
解放前,医生与患者对血吸虫病的病源及危害知之甚少,多有不愈至死者。直到解放后才知道血吸虫病的生活史和它的传播过程,制订了防治的综合措施。
黎里地区的血防始于1952年,第一批查病治病在新参乡进行;第二批1953年开始,在乌桥。设治疗组于梨花街蔡宅,医务人员以黎里联合诊所为主,县血防站派少数医务人员前来辅导和协助工作;第三批开展于藏龙乡;第四批在平林乡。治疗方法以锑钾20天疗法为主。病人入院后,需连续作大便沉淀镜检及孵化三次,出现阳性者进行治疗,如三次均为阴性者不予治疗。当时因病情较重,一般患者均能在三次粪检中获得阳性结果。1956年,黎里地区开展大规模的血吸虫病查病治病。治疗方法开始为19天疗法,以后又试行15天疗法,后来又有7天疗法,以至短程3天疗法。1956年夏秋推行3天疗法,先在吴江搞试点,以后在全县推开,要求安全第一,保证质量。医务人员的工作量每人每天都在14小时以上,每一期治疗开始到结束,医务人员必须日夜在组内,不得离开。在治病工作告一段落时,即组织下乡,或查病,或查螺灭螺,兼搞粪便管理。当时查病方法,主要是大便沉淀找虫卵和孵化找毛蚴;查螺则从机械抽样设框到步步设框,从一般环境到复杂环境;灭螺则采取土埋,拉港头清理环境,边查边灭,继而采用追加药物,由石灰氮到五氯酚钠。这项工作坚持多年,血吸虫病情均逐步减轻,基本消灭。
1957年冬,县血防站委托黎里防治组前往八坼协助治病。仍是3天疗法,连续做了5期。
1958年县召开血防誓师大会。全组人员分成若干小组,深入农村边查病边治病,治疗遍及黎里全区。治疗方法由3天改为2天和1天疗法,直至4小时疗法。70年代开始,治疗方法由锑钾改为“846”,又由“846”改为“273”,再改为“273”、“846”联疗及“F30066”等,次年再采用吡喹酮,这一药物,反应小,安全度大,疗效又可靠。
第五节 保 健
一、医疗保健制度
1952年11月,吴江县成立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制订《吴江县公费医疗预防暂行实施办法》,黎里镇(包括乡)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开始享受公费医疗,规定每人每年18元,治病所需医药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1956年6月起,国家工作人员的子女开始实行统筹医疗,每人每月交费1元,医药费由国家承担。1980年,因公费医疗经费逐年超支,每人每月的公费医疗经费调整为30元,医药费全部报销。1986年,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由单位包干,国家拨发每人每年60元,超支部分由地方财政贴补或单位解决。1988年,黎里镇享受公费医疗共有341人。
1953年底,全民企业中百货公司正式编制的职工,享受劳动保健医疗,医药费单位实报实销。1956年10月,国营商业(五金交电商店、药店)及粮库等单位,实行劳动保健医疗,职工家属也有劳保。1958年9月,供销社实行劳保制度。1974年,县规定百人以上的全民企业,一律实行劳保医疗。1978年,集体所有制单位开始参照实施劳保制度。县属集体企业享受劳保待遇与全民企业相同,医药费全部报销。乡、镇办企业职工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基本规定每人每年由单位支付职工医药费48元左右,超支部分,一半报销,或70%报销。集体商店由镇商业公司订出制度,在规定限额医药费的标准外,允许报销70%。
农村自1969年起,逐步推行合作医疗制度,由大队、生产队、社员三方面共同负担医疗费用。社员每人每年负担合作医疗费1元,治病后可报销的医疗费数额由大队自行规定。
1976年由公社作出统一规定:经费每人2元,其中社员自付1元,生产队公益金支付1元。报销限额,在大队医疗站报销70%,至外地治疗报销50%(包括镇医院),中药报销30%,每人全年医药费报销25元,超过部分自理。
1977年,社员医药费每人每年为3元,其中社员自付1元,生产队公益金支付2元。同时发动各大队大搞中草药,采用三自办法(自种、自制、自用),并对赤脚医生队伍进行整顿,减少经费开支。1978年办医形式改为社队联办,每个社员医药经费规定为3.5元,其中,社员自付1元,集体公益金2元,公社从社办企业款项中支付每人0.5元。
1980年~1988年,医药经费提高到4元,社员治病医药费100元内,大队报销25元,超过100元部分报销50%,无限额。其经费来源;社员自付1元,生产队公益金负担2元。大队办工业中负担1元。
二、妇幼保健
抗日战争前,黎里镇无助产士,均请旧式接生婆接产。民国26年(1937年)以后,黎里虽已有产科医生,但大多数产妇仍请接生婆接产,接产时无消毒措施,致使产妇产褥热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均相当高,死亡率亦高。小儿又易患各种急性传染病,甚至死亡。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及生命无保障,加上封建思想,妇女患妇科疾病又往往羞于求医,尤其缺乏科学仪器检查,得不到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因此往往贻误病情而病情恶化。
解放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妇女和儿童的健康,解放初期黎里设立了妇幼保健站,负责本地区的妇幼保健工作。解放初期,首先抓新法接生,培训旧接生婆,并招收女青年学习新法接生操作技术,培养新的接生员和助产员。产包由妇幼保健站统一准备消毒,定期调换。从此黎里地区基本上消灭了新生儿破伤风、产妇产褥热,使“袋得肚皮宽,哭得眼睛酸”这一俗语成为历史旧话。
60年代初,不少育龄妇女闭经及患子宫脱垂,于是进行了妇女病的普查普治。此项工作连续多年,并逐年增加普查普治项目,提高水平,查出子宫癌、乳癌早期患者多人,及时进行治疗。
1968年起,开展全镇(公社)成年妇女的妇女病普查,以后,每年或隔年检查一次,并与上海国际妇幼保健院联系,发现病情及时治疗。
1980年进行儿童健康检查,应查儿童1961人,实查1780人,查出患病儿童216人。
近年来,黎里医院的妇产科医疗技术水平迅速提高,产期保健和计划生育各项手术等已达到县级水平,对难产亦能自己处理。医院除负担本地工作外,还接受外地如北厍、浙江等地的妇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