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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卷(文化 体育)第四章(南社的组织与活动)

2012/12/20 18:21:36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6616

南社是革命文学团体,社名取“操南音不忘其旧”之意。由陈去病、高旭、柳亚子3人发起,清宣统六年十月初一(1909年11月13日)成立于苏州虎丘张国维祠。

 

第一节  南社的宗旨和活动经过

南社诞生于中国人民处在“两重奴隶苦复苦”的年代,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为了拯救祖国,振兴中华,正在和清王朝进行着艰苦卓绝的斗争。南社成员以他们的作品讴歌革命,呼唤民主,鞭挞专制,有着强烈的爱国主义和民族民主精神,与孙中山领导的中国同盟会互相呼应,成犄角之势。早期参加南社的,大多为中国同盟会成员,一时京(南京)、沪、苏、浙、湘、粤甚至南洋等地不少报纸,都为南社社员所掌握。“欲凭文字播风潮”,为反对独裁的清朝政府,鼓吹民族民主革命大造声势。辛亥革命后,袁世凯复辟帝制,南社成员又以他们的作品声讨民贼,批判独夫,表现了对民主、共和理想的坚贞不渝。在上述斗争中,有一批南社成员还直接领导或参与了武装斗争,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谱写了壮丽的一页,他们中有周实丹、阮梦桃、孙竹丹、周仲穆、陈勤生、宋教仁、宁调元、陈其美、陈仲权、蔡幼襄等。同时因南社社员迅速增加,流品渐杂,在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一些抱残守缺的社员不能跟着时代前进,南社内部开始分化,结果于1922年停顿活动。

1923年5月,柳亚子在叶楚伧的诚挚鼓励和热烈推进下,便联络旧南社社员胡朴安、余十眉、邵力子和新文化运动方面的人陈望道、曹聚仁、陈德征等共8人发起组织新南社。首先发表了《新南社发起宣言》和《组织大纲》。叶楚伧在《宣言》中表示∶新南社将“追随时代与民众相见”,“诚实而充分”地向国内输送世界思潮;对于国学,则先从整理入手。柳亚子在《新南社成立布告》中称∶新南社的精神是鼓吹三民主义,提倡民众文学,而归结到社会主义的实行。新南社实际上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下,以中国国民党左派为骨干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新文学团体。参加新南社的廖仲凯、何香凝等是著名的国民党左派代表,而发起人之一的陈望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会议公举柳亚子为社长,邵力子、陈望道、胡朴安为编辑主任,叶楚伧、吴孟芙、陈布雷为干事。胡朴安为会计,余十眉为书记。

新南社成立之后,曾举行过3次聚餐会,编辑过《新南社通讯录》(包括《续稿》),并于1924年5月,出版《新南社》第一期社刊。同年10月,新南社第三次聚餐会后,因柳亚子忙于参加与国民党右派斗争,活动停顿。

南社与新南社及南社纪念会的历史绵延近30年,举行过约30次集会。南社成员从成立时与会的17人发展到1183人,其中有黄兴、宋教仁、陈英士、于右任、邵力子、经颐渊等国民党元老,有汪精卫、江亢虎等一批失节卖国者。属于北厍籍(包括祖籍)参加南社的有∶柳亚子、叶楚伧、张农、郑佩宜(柳亚子夫人)、柳无忌。新南社共有社员213人,属北厍籍(包括祖籍)参加的除原南社社员柳亚子、叶楚伧、郑佩宜、张农外,尚有柳无非、柳无垢、柳均权、柳率初(柳亚子堂弟)、柳抟霄(柳亚子堂弟)、柳公望(柳亚子族弟)、吴孟芙(叶楚伧夫人)、朱智千。

 

第二节  柳亚子与南社

柳亚子是中国近代著名的革命文学团体南社的主持人和主要代表人物。1907年冬,他到上海和陈去病、高旭共同发起组织南社。1909年11月,南社在陈去病主持下于苏州成立。23岁的柳亚子是陈去病的主要助手。他起先任南社的书记员,次年8月以后,社刊《南社丛刻》的编辑和其他社务,实际上就长期由他主持。

民国成立后,南京临时政府对袁世凯实行妥协。柳亚子和南社成员邹铨等以《天铎报》为阵地坚决反对妥协投降。他和在《民主报》、《大共和报》宣扬妥协的、南社成员邵力子、徐血儿、汪东等,进行了论战。同时,南社成员周实丹、淮南社成员阮式因领导淮安起义被清吏杀害后,柳亚子又联络许多南社成员,要求南京政府昭雪冤狱,惩办凶手。袁世凯上台后竞特赦了反革命杀人犯,他又愤怒谴责这种“大盗卵翼小盗”的丑恶行径。这时,他把全部生命都投入了为周、阮两烈士昭雪复仇的斗争。在当时举国滔滔的妥协潮流中,柳亚子和南社主要骨干,通过这两场斗争,首先揭出了鲜明的反袁旗帜。

袁世凯窃国后,柳亚子于1912年6、7月间回乡家居。他为了加强南社的领导,主张改编辑员3人制为1人制,遭高旭反对,就在同年10月宣布退社。由于南社成员一再要求,1914年5月重新入社,当选为南社主任。

辛亥革命后,南社已开始分化,许多成员思想上倾向保守,少数人政治上趋于堕落。及至“五四”前后,大多数南社成员都反对新文化运动。而柳亚子却同情新文化运动。他很早就反对封建礼教,提倡男女平权,主张反孔。至于白话文,他起初也反对过。他对旧文学还有留恋。但后来认识到只有白话文才能表达新思想,就改变态度,自己也开始用白话写文章,并转而拥护新文学。柳亚子坚决反对清末盛行的维护清朝反动统治的同光体诗派。他和陈去病等一起,主张以唐诗中的积极派浪漫主义风格,使诗歌成为鼓吹反清革命的武器。

1917年,南社成员中比较保守的“同光体”诗人和比较进步的“南社派”诗人之间论战发展到白热化程度。其中有一个叫闻野鹤于1917年5月写了一篇驳反“同光体”的文章。嘲笑反“同光体”的人“是执蝘蜒以嘲龟龙”。柳亚子愤然而起连续著文反击达一个月。7月末社友朱鸳雏发表《论诗斥柳亚子》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盛怒之下,作为南社主任的柳亚子用南社紧急布告登在《民国日报》上,宣布驱逐朱鸳雏出社。布告内容为“兹有附名本社之松江人朱玺,号鸳雏,又号孽儿者,妄肆雌黄,腥闻昭著,业已驱逐出社,特此布告天下,成使闻知。中华民国六年八月一日,南社主任柳弃疾白。”1917年8月8日布告一出引起一场轩然大波,保守派乘南社改选机会,企图推翻柳亚子,结果归于失败,柳亚子继续当选为主任。但是他鉴于大多数成员抱残守缺,南社日益为社会唾弃,深感失望,于次年就辞去主任职务,推荐姚石子继任。

他在担任南社主任期间,还斥赀支持社内的各种费用。

江苏省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白坚在纪念南社成立80周年活动时说∶“作为革命文学团体的组织者,柳亚子以苦干实干的精神作了大量的工作。在大部时期内,南社社务的主持者,南社活动的中心人物,是他;《南社丛刻》二十二集的大部分编辑、校印者,也是他;南社爱国精神和革命精神的坚持者,更应当首先数到他。因此,他理所当然地被公认为南社的代表人物。”

 

第三节  叶楚伧与南社

叶楚伧早在1908年初至汕头主《中华新报》笔政后,就配合同盟会的反清武装斗争,使该报成为同盟会在南方的喉舌。1909年,他加入同盟会。清宣统2年(1901年)春加入南社,入社编号为32号。

辛亥革命汕头光复后,他随广东北伐军司令姚雨平北上,拱卫南京中华民国第一届政府。“南北议和”后,他参与创办《太平洋报》,并任总编,南社朱少屏、柳亚子、苏曼殊、李叔同、余天遂、林一厂、胡朴安、姚鸳雏、胡寄尘皆来协助其编辑,使该报成为南社的重要阵地。1912年12月,他入南社社友于右任创办的《民主报》任副刊主编。1913年3月,社友宋教仁被暗杀,他在《民主报》上大肆讨伐袁世凯。“二次革命”爆发后,他撰文声援。直到《民主报》被迫停刊。1914年到1915年,他连续发表长篇小说《古戌寒笳记》、《蒙边鸣筑记》、《如此京华》,尤其是前者,颂扬明末江南抗清义师壮举,揭露贰臣降将屈辱求荣之丑行,是近现之交的著名小说。

1916年1月,叶楚伧在南社社友陈英士协助下,创办《民国日报》,以讨袁为主旨,成为中华革命党的喉舌。该党改称中国国民党后,《民国日报》成为国民党机关报,南社柳亚子、余十眉、王德钟、沈龙圣等皆为该报的撰稿人。叶楚伧撰著大量诗文,针砭专制,从舆论上配合了孙中山的革命活动。

1917年,他站在柳亚子为首的一方反对“同光体”派的论战。他担任《民国日报》总编之职,顶着压力,在报上全文登载柳亚子驱逐朱鸳雏的布告。同在报社工作的成舍我曾力劝叶楚伧不要接受柳亚子的托付,要冷静不要意气用事,否则会引起南社的不和以及有损《民国日报》的声誉。成舍我因为叶楚伧没有听他的劝告,就愤然离开报社,好友反目在一旦。但成舍我对叶楚伧典当财物办报,奋力苦撑的精神,非常佩服,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1919年“五四”运动时,《民国日报》副刊《觉悟》更闻名于世,他聘陈望道为编辑,上海一些进步人士曾利用它宣传马克思主义,使《觉悟》与《时事新报》之《学灯》、《晨报》副刊、《京报》副刊被誉为新文化运动四大副刊。

1923年5月新南社成立,他以主编《民国日报》作为新南社的大本营。他在《南社发起成立宣言》中说∶南社的发起在民族气节提倡的时代,新南社的孵化在世界潮流引纳的时代。南社里的一部分人,断不愿为时代的落伍者。在这段宣言中陈述了新南社的主旨,也可以看出叶楚伧对新南社的期许。他在南社编辑的《南社丛刊》上,从第2期至22期先后共发表过古体诗105篇,文16篇,词24篇,成为南社的中坚分子。他的作品,对于激励人心,唤醒民族意识起到一定作用。

 

附∶

一、南社条例(章程)

19lO年8月16日于上海张家花园集会时通过。

(一)品行文学两优,得社友介绍者,即可入社。

(二)入社需纳入社金三元。

(三)愿入社者,由本社书记发寄入社书,照式填送,能以著述及照片并寄尤妙。

(四)社友须不时寄稿本社,以待汇刊;所刊之稿,即名为《南社丛刊》。

(五)社稿岁刊两集,以季夏、季冬月朔出版,先两月集稿付印。

(六)社中公推编辑员三人,会计、书记各一人,庶务二人。

(七)社稿以百页为度,分诗、文、词录三种。诗、文录各四十页,词二十页。

(八)选事由编辑员分任。

(九)社稿出版后,分赠社友每人一册,其余作卖品。

(十)各社友散处,每以不得见面为恨,故定于春秋佳日,开两次雅集。其地址、时期,由书记于一月前通告。

(十一)职员每岁一易人,雅集时由众社友推举,连任者听之。

(十二)雅集费临时再行酌捐。

(十三)条例每半年于雅集时修改。

 

二、新南社条例

(一)本社宗旨∶1.整理国学;2.引纳新潮;3.提倡人类的气节;4.发挥民族的精神;5.指示人生高远的途径。

(二)本社不收入社金,只收月捐,每月自大洋一角起至十元止,由社员于入社时认定,但中途变更的,必须先期报告会计部。

(三)社员人社时,须有二人以上底介绍,经社长许可;又在社会上占有相当的声誉,或者有相当的著作,以及提出相当的作品;自己请求入社,经社长许可后,得以入社。

(四)本社设社长一人,总揽社务,由社员投票公举,任期三年,连举得连任。编辑主任三人,干事二人,会计一人,书记一人,都由社长委托,任期和社长一律。

(五)本社出版物分两种∶1.《新南社月刊》;2.《新南社丛书》;体裁用语体文,组织法由编辑主任规定,撰述人除由编辑主任向社员中延订外,社员都可以自由投稿。

(六)本社每年双五节、双十节各举行聚餐会一次,地点由书记部先一月通告。

(七)本社选举社长期,在双十节,从中华民国十二年起,每三年举行一次,先由书记部在一月前分发通告同选举票,到聚餐时宣布,过期投到底票子,作为无效。

(八)本条例有未尽的地方,社员可以提出意见,由社长斟酌修改,到聚餐时宣布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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