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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瑄

2019/12/31 0:09:16    作者:  来源:     【字 号:  】   点击量:1835

  王廷瑄  嘉庆六年(1801)十月初六日任。贵州平越(今福泉)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己卯科举人。嘉庆八年,他没有按旧例,将漕银盈余分拨给生监,引发生监王云九、吴景修等314人到漕仓闹事,并以此状告他贪污。他便挪移库银2万余两应付,以求息事宁人。事情被告发后,九年五月,被捕入狱。此案经刑部核准,给王和闹事生员分别定罪。这么多生员参与其中,惊动嘉庆皇帝。十年五月二十六日,圣旨到,明令将王原定“斩”改为“收监”,待如数追回挪移的库银后再作处理;训诫参与闹事的生员不准再插手漕务,要闭门读书修身养性;并下令以后不准再发生浮收漕银的事。十一月,两江总督铁保、江苏巡抚汪志伊、江苏学政莫晋,将上谕勒石立碑。同治《苏州府志》卷56、58,光绪《平越直隶州志》卷27,《吴江札记》。光绪《吴江县续志》卷13碹作暄。汪志伊(1743-1818)字稼门,安徽桐城人,举人,嘉庆八年任江苏巡抚,十一年迁工部尚书。莫晋(1761-1826)字锡三,号裴舟、宝斋,浙江会稽(今属绍兴)人,乾隆六十年榜眼,嘉庆九年任江苏学政,十一年迁左副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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