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庙港的自然环境与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力求体现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
二、本志时限,以详今略古、立足当代为原则,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断至1995年,大事记延伸至2000年。
三、本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58年9月划定的行政区域为基础。为保持记述事物的历史完整性,少数记述亦涉及区域以外的村落。
四、本志横列门类,纵叙史实。全书设卷、章、节、目四个层次。志前冠以地图、照片、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志后附有太湖梗概、编后记。
五、本志文体主要为记叙文,兼采记、志、传、图、表、录等,尽力达到各种体裁的合理配置,连通规范。
六、本志纪年,1949年10月1日前用朝代年号加注公元年份,以后为公历,年月日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七、本志所记人物,立传者以本地籍已故人物为主,包括客寓或对庙港有一定影响者,对获省以上褒奖的知名人物则列表记述。
八、本志统计数字,以镇档案资料为准。统计数字告缺的,用有关单位数据,个别用《江村一江镇》一书中的数据。